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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弊端就好了嗎。
列位看官要問了,如果真沒有弊端,或者找不到弊端的話怎麼辦……
那你不會編嗎?
而且黎子昇這麼寫也不會引起現在當權者的反感,如果這位解放者軍團戰士現階段就以小屁孩的身份提出要建立什麼人間天堂,不但不會得到周圍人的認同,反而會認為他被“妖神”給附體了。
別忘了,他現在算是鐵山城甚至荊南統治集團中混得相當不錯的“體制內”一員,他還要藉著鐵山城主幹孫子和新義順堂少東家的身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呢。
其實也不用他刻意抹黑,傾天之役之前也不是什麼太平道口中的好世道,不然也不會那麼多人類修者起來造反了。不過在少年的筆下,那段時期那就更為不堪了。
節操漸喪的黎子昇寫起來那是怎麼聳動怎麼來,以人為食雖然聽上去可怕但是也不算出奇,所以他發明了“初夜權”這玩意。
也不能說這個“初夜權”是完全胡說八道,妖神大部分來自獸類,即使有了靈智也脫不了獸性,再者說上位者玩幾個奴隸那算得上什麼大事。
腦洞大開的少年不但把這“初夜權”寫的煞有介事,說得以前人類中的女性都要遭此荼毒,她們的父兄戀人是敢怒不敢言,這也是傾天之役發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他還把記憶中的撲殺頭生子也寫了上去。其實這個殺頭生子的習俗並不是只發生在蒙元時期的天朝,人類從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過度的時期,很多民族中也有這樣的習俗!
父系社會中的父親當然要想辦法確認自己後裔的血脈,這也是血緣繼承的私有制出現的一個重要標誌。
可是呢。當時人類的婚姻習俗比較……比較那個奔放。不像我們出去約會還要帶信用卡啥的,只要拖根大棒子就能出去泡妞了。那麼這麼搶回來,嗯,泡回來的妞實在不敢保證她們腹中的孩子就是自己的。
當時也沒有親子鑑定啥的,只好抱著有殺錯不放過的情懷,把女子產下的第一胎給……祭獻給天神。
比如說《拜布經》中閃族人祖先的亞伯拉罕聽到上帝他老人家要他祭獻自己的長子,他也真的照做了。其實這段經文就是殺頭生子的習俗變成了一種宗教化儀式的體現。
當然,這種習俗或者宗教儀式實在太過也野蠻了,所以我們祖先很機智地發明了處女情結這玩意。再怎麼說,從社會成本上考慮。處女情結總比殺頭生子來得小。
中洲的人類當然知道以前的妖神吃人,在黎子昇這篇小說之前從來也不知道原來以前的人類還要受到這樣的欺壓……嗯,他們當然不知道,因為這是黎家三少的“獨家首發”。
既然這種情節也寫了,那黎子昇順手就把太平道說成是上下都是荒淫無恥的邪惡團體。不過對於這些內容他也只是淺嘗輒止而已,沒有深入挖掘下去。
不過對中洲這些“土包子”讀者已經夠了。這樣的情節怎能不讓他們看得“義憤填膺”?
所以……在此之後出現了更加“深化”這種題材的文學作品。這些小說竟然成了《南方日報》的主要內容之一!
也是這些小說和“三版女郎”讓《南方日報》迅速佔領了整個大九州,以至於後來這份報紙不得不在報頭標明“十五歲以下未行冠禮的少年必須在家長指導下閱讀”。
現在黎子昇當然是始料未及,而且以後他還為了這件事情傷透了腦筋,不過這都是後話了。
如果認為黎子昇寫這篇小說單單為了發洩自己的怨憤,寫點小黃文來抹黑太平道,那也太小看他了。
少年現在也想開了。這中洲革命偶像那是非自己莫屬了。
他就是要學習切格瓦拉來當這個革命偶像。可惜目前身邊也沒有給力的宣傳部長,也只好先將就著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