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會客室裡的來回踱步聲吵醒,他乾脆起床走出了自己的房間。

“雖然我知道你早就進入‘惱羞成怒’這個階段了,但你一大早就這麼幹是不對的!”

貓爺聽了他的吐槽無動於衷,仍然來回踱步著,臉上時而堆滿愁容,時而又搖頭苦笑。

王詡嘆了口氣,走下樓去,當他上來的時候,端著兩人份的早餐。他見貓爺還在那兒轉悠,於是就自顧自地吃了起來。

王詡的進食速度很快,明顯比任何一種人類所知的生物都要快上幾分……正當他要對貓爺的那一份兒早飯出手時,後者突然狂笑一聲:“哈!我明白了!我終於明白了!”

“你吵吵什麼呢……”

貓兒奪過王詡手中的麵包,一口先吞掉了半個:“哼哼……這就是天意!在這最後的一天,我終於把所有的線索串在了一起,得出了最終的答案!”

“哦?你知道傑克是誰了?”

“哈!我連他爸是誰都知道了!已經沒有任何問題了!只要去找‘那個人’確認一下便是。”

“我怎麼聽不明白……”

“等我去確認完再來告訴你。”貓爺只花了三十秒就掃蕩了桌上剩餘的食物,然後拿起風衣和帽子奔出了門……

當王詡再次見到他的時候,已是黃昏時分,不過貓爺依然是精神抖擻的樣子,他此刻是春風得意,不知疲倦,內心的那份自我膨脹幾乎到達了頂點,如果那份狂妄自大可以具象化出來,沒準能把倫敦上空的結界都撐爆。

王詡道:“好吧,現在連我都變得對這件事感興趣了,既然我已經坐在這裡等了一天,你能不能告訴我,開膛手傑克究竟是誰?”

貓爺笑著走到書桌邊上,從抽屜裡翻出了一本雜誌扔給了王詡:“我就是透過這本雜誌,找到了真兇。”

王詡隨意翻了翻,臉上擺一副死人相:“那能不能勞駕告訴我……哪一頁……”

貓爺道:“夾著書籤呢。”

王詡翻到那裡,從這頁開始,印刷著一篇並不算長的小說,標題是《血字的研究》。

“啊?這不是福爾摩斯的第一個故事嗎?你看這個能找到兇手?”

貓爺笑得更加得意了:“哼……我估計你小子就算讀過也給忘乾淨了,那就讓我告訴你吧,藏在這個故事背後的秘密……”

第二十二章 猶他之花(上)

(本章節的創作花費了我許多時間,原本打算以貓爺的主觀語調來敘述,可幾次嘗試都覺得不合適,畢竟這不是一個能令人愉快的故事……最終我還是決定用第三人稱視角來寫此章。

我當然不會完全照抄柯南道爾先生的原文,因為原文真的很長,大約佔了《血字的研究》全篇近三分之一的長度,所以我只是儘量簡短地進行復述,不過依然得分成兩章才能發完。

或許這個故事會讓你對一些宗教產生歧義、不滿、甚至是仇視,但我相信這並不是柯南道爾先生的本意,說到底,小說,僅僅是小說而已……)

1847年5月4日,北美大陸中部。

那裡有著一片被文明遺棄的荒漠,從內華達山脈到尼布拉斯卡,從北部的黃石河到南部的科羅拉多。終年都能見到路上不計其數的枯骨和空中盤旋的禿鷹。

這天,一個孤單的旅客走在這片寸草不生,無限淒涼的土地上,他的臉憔悴瘦削,幹羊皮似的棕色面板包著他突起的骨骼。

他忍受了數個晝夜的飢餓,跋涉過一座山谷,最後掙扎著來到了這片並不算大的高地上,此刻他的眼中早已渙散無光……期待著能夠找到水源的渺茫希望也在此破滅。

他把來復槍扔到地上,然後放下了背上的灰色大包袱,自己也靠著石頭坐下。一個小女孩兒從包袱裡探出了頭,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