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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是一些使它成為“弗洛伊德學說”的段落,“研究一個陷於半掩半露的亂倫妄想而不能自拔,以致喪失意志,不能行動、毫無勇氣的人”。
在《聖殿》第一稿中,霍拉斯這條線同坦波爾的主線分庭抗禮;第二稿中,它不是對抗而是引申坦波爾的故事。
從一個插曲到另一個插曲,霍拉斯看見了一個又一個受金魚眼的變態和暴力摧殘的女人,他企圖為李·古德溫辯護,雖然用心良苦,但是軟弱無力,結果一敗塗地。到頭來,只好承認惡的普遍存在,也承認自己無能而感到內疚,甚至多少也意識到是種種內在力量,包括他的亂倫狂想,削弱了他的戰鬥力。
在《聖殿》的修訂稿中,小說成功地表現了這一切而不覺支離破碎。
福克納改動了霍拉斯的作用,也改動了娜西莎和小貝爾的作用。她們在《聖殿》第二稿中有著兩種重要功能:說明霍拉斯的弱點的由來,也說明對南方婦女的一種看法。後者對於我們理解坦波爾和她的一生至關重要。小貝爾雖然楚楚動人,但更多的是挑逗慾念;雖然大膽,但更多的是愚蠢。她和坦波爾有一些共同之處,包括難以剋制的性慾。娜西莎則相反,她體現重名譽、愛體面的品格。她認為性慾的一切表現既可厭又危險,因此始終主張剋制。在娜西莎眼裡,魯比·拉瑪對李·古德溫的忠貞算不了什麼,重要的是她居然不結婚就跟人同居。娜西莎的這一判斷中,我們不僅看到她崇尚剋制,還看到她的一些根深蒂固的信念:社會依靠剋制,特別要剋制性衝動;絕無可能指望男人有足夠的剋制力,因此女人必須背上文明的十字架。
娜西莎的這些信念條條都和她的社會合拍。和她的社會一樣,與其說是天真無邪,倒不如說憤世嫉俗;不是大驚小怪,而是容易生氣。她把男人想象得十惡不赦,換言之,金魚眼的性變態和她哥哥一度以她為目標、如今一心想著姦汙繼女的妄想狂,都趕不上她心中的懷疑。她對女人要求極高,認為文明全靠女人自我剋制、也強使別人剋制,才得以維持。然而,她如此要求女人,卻又認為女人難以守身自持——小貝爾的勾勾搭搭不足為奇,魯比·拉瑪藐視習俗才是罪過,十分兇險。坦波爾的經歷,從嬉皮笑臉賣弄風騷開始,後來好奇地躍躍欲試,然後放縱情慾和墮落,直到用盡心機重返受人尊敬的社會,刻畫出娜西莎和她的社會所能看到的唯一出路。
一方面因為她看到的出路條條險峻,另一方面因為她對於體面把握不穩,娜西莎對女人的不信任不亞於對男人的鄙視。然而由於我們鄙視坦波爾,由於我們無不覺得坦波爾的痛苦和墮落太過分了,我們可能會覺得《聖殿》對書中男人的同情多於女人。連小說中最露骨地摧殘婦女的金魚眼原來也受到過他母親的摧殘。除了魯比·拉瑪這個唯一重要的例外,書中的婦女不是走向一個極端,便是走向另一極端;不是主張剋制,便是誘姦男人,風騷淫蕩。這兩個極端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坦波爾初試雲雨,便挑逗勾引男人;慾火上升,便滿嘴淫聲浪語,還作弄男人、使男人受盡屈辱。她回到社會所認可的角色,接受父兄的保護;為了幫助他們毀掉李·古德溫,她當眾撒謊。
福克納重寫《聖殿》是“改稿的小小奇蹟”。許多讀者只記住他說過的關於《聖殿》構思粗俗的話,卻忘了他還說過別的話:他不惜付出代價“爭取重寫的權利”,為的是要“把它寫成一部無愧於《喧譁與騷動》和《我彌留之際》的作品”。“總算幹得不錯。”他說:“我盡了最大努力。你們沒有看到的那一稿是低階拙劣的,我再窮也要豁出去賠上錢,就是不能讓它出版。你們看到的這一稿是我盡最大努力寫出來……真實動人,儘量寫得深刻而有內涵。”12 月間,苦幹了幾個星期,修改完畢,寄給哈爾·史密斯。
1930 年在修訂《聖殿》中滿意地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