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寧失身,不失財!(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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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
於是趕緊收拾東西,迅速的離開了那個小鎮。
怕七七反悔,再找上他要銀子。
到了另外一個鎮子,他高高興興的擺上攤位,準備開張做生意。
誰知,他剛把攤位擺好,熱情地開始接待第一個顧客。
就在這時候,七七不知道從哪裡冒了出來。
還在他的攤位前,拉了一個橫幅。
上面寫著,此乃騙子,請勿上當!
見此,那都已經坐下的顧客,直接就離開了。
從此,再也沒有生意上門。
就連街上的行人,看見橫幅,都躲得遠遠的。
神棍當時氣瘋了,在他心中,擋人財路,罪大惡極!
就該被套麻袋,打悶棍。
想到這裡,就要動手。
但是衡量了一下七七那恐怖的武力值,他心中的理智,戰勝了衝動,剋制住了。
然後快速地收攤,施展輕功離開。
七七也沒追,慢條斯理的把橫幅疊好,去吃東西了。
逃跑的神棍,卻是心中忐忑,怕七七再來攪合自己的生意。
為此,他喬裝易容,換了模樣。
也不算卦了,改為看風水。
但是,七七就像是幽靈一樣,每次都能在他生意要成的時候,出來破壞。
一個月裡,他不斷地改變形象,每天換一個地方,從事不同的職業。
但是卻一文錢都沒有賺到,都被七七攪黃了。
沒有錢賺,這件事情,讓他崩潰。
於是七七再一次出現的時候,他直接跪了下來。
大聲地懺悔,自己錯了!
那一千兩,他還!
但是,不能給現銀,他可以肉償。
七七聽了後,一腳就將他踹出去三丈遠。
神棍知道七七誤會了,爬回來馬上解釋,此肉償非彼肉償。
確切地說,是身償,七七又是一腳。
神棍再再次爬回來,這次說明白了。
他的意思是說,那一千兩,他是打死都不會拿的。
但是,他可以以身相抵,成為七七的跟班,做工還債。
為了證明自己值一千兩,他還宣傳了一下自己的優點。
總結起來,就是三多。
會的多,懂的多,去過的地方多。
三百六十行的套路,他都門兒清。
江湖萬事通,各大門派勢力,如數家珍。
各地的方言,風俗禁忌,都在他心中。
他就是闖蕩江湖,出門遠行的必備神器。
有了他,買東西不擔心被宰,住店可以打折。
語言不通,他是翻譯。
想要遊玩,他就是嚮導。
為了省下一千兩,神棍努力的推銷自己。
七七確實很心動,她對外面的世界不瞭解,還真需要這樣一個人。
本來她也不是想要錢,只是一時氣兒不順,想給神棍一個教訓。
於是就同意了,兩人開始結伴而行。
接觸以後,七七發現。
神棍除了摳門,算卦不準之外,還真的沒有什麼缺點。
他幽默風趣,懂得很多,細心周到。
而且做事積極,統籌規劃能力很強。
路上所有的事情,包括住店吃飯,都搶著安排。
雖然最後發現,神棍是為了省錢,還有賺回扣和差價。
總之,兩人最後,成為了朋友。
如果說,七七跟神棍,是萍水相逢,不打不相識。
那麼跟外號叫做狐狸的胡麗麗,可是自小的冤家對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