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撲上去,「我要你們的命!」我嚷:「我不放過你們。」

孩子與我一起滾在地上,大家咕咕笑成一團。

我看到舒某也笑了。

他並沒有放棄春天。

我站起來,「我要你替我換玻璃,限一天完工,說不定下午有雨,趕快去找工匠,快,快?」

舒某說:「是。」

我叉起腰,笑了。青梅記文烈與我,自小在一起長大,像兄妹一樣,不過咱們雙方父母不這麼想,他們兩對長輩把我們視作指腹為婚的一對壁人,對我們寄以無限希望。

我們一想念小中大學,年紀越長,越是覺得雙方性格很有距離,我們很談得來,時常見面,常常約會,但卻不是他們想像中那樣,有一日會成得結成夫婦。

我與文烈之間,沒有愛情,只有親情及友情。

我知道父母對我們的婚事很認真,但多少認為他們帶著說笑的態度:什麼年頭了,兒女的婚事自然有兒女作主,那裡還有聽命於人這種事。

但文烈說:「他們是認真的,他們四個人要好得像兄弟姐妹一樣,在一起做生意打麻雀已經有廿多年.不希望有外人來幹擾這種平靜的生活。」

「有這種事!」我笑,「什麼叫外人?結成親家,就不是外人。」

我知道文烈同戚家明走,文烈也知道我在追求張敏敏。

但是我們還沒有知會雙方父母。

大人老是怪孩子無論什麼都不告訴他們,這先要大人檢討一下他們自己的態度。

無論孩子們告訴他們什麼,他們老是大驚小怪,反應過度強烈,引致不必要的糾紛。

所以無論什麼,我們都瞞得一時是一時。

我對自己有信心,知道自己不會行差踏錯,我與敏敏不但談得攏,興趣相近,連相貌都

相似。

他們都說這是夫妻相,這倒並不是迷信,但凡一個人,活了幾十年,天天照鏡子,對自

正的相貌熟得不能再熟,一旦看到與自己長有三分相似的人,容易產生親切感,這就是為什

麼男女都挑與他們相似的人做物件。

文烈的鵝蛋瞼雖然漂亮,但始終沒有敏敏的方型面孔來得親切。

我們這兩對有時也約在一起出去。我嘴巴里也一直文烈長文烈短的,媽媽一直以為我同

文烈一起,敏敏雖然來過我們家,同我態度親熱,她也不以為意。而人就是這樣,往往只願

意相信他們喜歡相信的事物,不用心,亦不用腦,成見代替了一切。

文烈同我說:[一直這樣誤會下去,沒有什麼益處,不如向大人解釋清楚。」

我說:「沒問題,約好了說個清楚,也是正經。」

「不知道他們的反應如何。」

「那一定是一陣不高興,後來發覺事情並不是太壞,就回心轉意。」

「我希望不會有更厲害的後果。」。

「不會的,老人家身經百戰,什麼沒見過?」我安慰文烈,「等敏敏自美國回來時才說

吧,有人對質比較妥當,他們見到有代替的人選,心頭就沒那麼慌。」

文烈嘆口氣,「從沒見過這麼熱衷替兒女拉攏天窗的父母,你知道嗎?我有個同學,家

裡六兄弟姐妹、父母都不准他們交異性朋友,巴不得他們童男童女到老,好控制他們。」

我說:二這也是心理變態,不值得羨慕。」

「父母對兒女的態度,能不能輕鬆一點?」

「自己的骨肉,很難輕鬆得起來。」我說。

沒想到敏敏還沒回來,文烈已經忍不住把事情洩露出來。

那日我回到冢,父母便說有事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