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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說:「你們這樣子互相冷嘲熱諷,說十天十夜也沒有結果。」
我說:「真叫人灰心。囡囡也不算小了,十多廿年的姊妹關係,竟比不上一個平地冒起來的小夥子。這些女孩子個個發花痴似的,見到了男人,什麼都不理了,最好私奔。本來也無所謂,現在是什麼年頭了,可是人要吃飯呀!結婚!現在租金、傢俬,把這些加在一起,不發一筆小財還應付不了,她就那麼快想到結婚了,真噁心。」
「你不要與她一般見識,寶寶,她不懂事。」
我看了媽媽一眼,苦命的媽媽,十年前我也這樣子的鬧過一場,才平息了沒多少年,囡囡又炸了開來。我罵囡囡等於罵我自己,我有什麼好處?
我記得我十八歲那一年,剛要升大學,也是碰見了一個莫名其妙的男人,不到半年,也就嚷著要結婚,當時這男人非常鼓勵我脫離家庭,說媽媽看不起他,如果我愛他,就該爭取自由。一天到晚愛愛愛的,結果這個人除了嘴巴里一天到晚說愛之外,既沒有本事,也沒有職業。換句話說,我受了騙,逃回家來,這男人還不肯放鬆,好不容易把他打發掉,真是心灰意懶得不想做人。媽媽說:「年紀輕,不要緊,可以從頭開始。」所以才發憤到了今天。
是的,我現在是過得很好,但是一朝被蛇咬,難免怕繩索,以後聽見這一型別的男人又恨又怕。這一段事情囡囡不知道,囡囡那個時候還小呢,能瞞就瞞著她。
晚飯的時候囡囡沒出來吃飯。
我對媽媽說:「叫一叫她吧?」
媽媽說:「叫她做什麼?她不是愛犧牲嗎?我們要訓練訓練她呀,我是她娘,她要犧牲,應該先犧牲給我!」媽媽笑了。
「媽媽,我們真對不起你,」我很歉意的說:「我們太不像話了,一個個都叫你擔心,別人家的女兒,十七八歲早就精颳得很——怎麼樣利用男人,怎麼樣往上爬,只有你,生了姊妹兩個,都像天才神童似的,愛情至上,似懂非懂,真是白痴性格,虧你還笑得出。」
媽媽說:「我也哭過呀,女兒是我自己生的,我有什麼辦法?」
「你見過那個王健康嗎?」我問媽媽。
「沒有。」媽媽說。
我說:「要不要見一見他?」
媽媽說:「可以,我去套一套囡囡,看看他是何方神聖。」
媽媽有了一次可怕經驗,果然比較精明起來。
那天晚上,半夜我聽見囡囡起來在廚房翻東西吃。
人總是要吃飯的,吃飯總得要錢。我真是個俗人,可不是,天天嘮嘮叨叨的念著錢,但是沒錢怎麼辦?這種問題要問囡囡這種年輕女孩子,她們的胃強壯一點,她們的想法是不一樣的。
我如今每過一年,就更加覺得錢的可愛,君子愛財,取之以德。我是女人,女人與小人都是難伺候的。但是憑勞力換回應得的酬勞,並沒有什麼可恥。人人躺在床上喊清高,整個社會就給清高垮了。
有錢有什麼不好?有了錢可以到倫敦海德公園去騎馬,可以大吃大喝,可以與朋友開開心心、公公道道的在一起;有了錢可以使生活舒服,使家庭美滿。我沒說不要愛情,真的愛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像囡囡這樣瞎七搭八舉起手來喊喊口號,就算愛情了?
十年前我是被利用的,但要怪也怪自己胡塗。十八歲也不算小了,怎麼還會這麼笨,所以我並不十分怪對方,奇就是奇在他運氣夠好,壞就是壞在我夠倒黴。
我嘆了一日氣,誰是誰非,很難說,像現在,我當然說我是為了囡囡好,但囡囡巴不得要殺了我這個姊姊呢。
第二天媽媽跟我說:「那個王健康呀,是在某某廣告公司做事情的,真要命,廣告公司有什麼用?」
「行行出狀元,」我笑,「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