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殘忍的手段(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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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喝酒喝多了的嗎?”
“嘿嘿,”蕭雲山不好意思的撓撓頭,“是我,給大家添麻煩了,不好意思啊!”
“行了行了,”張隊抬抬手,制止了他們,“雲山,你先坐在欣研旁邊吧!我們繼續。”
剛一坐下,蕭雲山就立馬翻看起了手裡的卷宗。
一翻開,首先映入眼簾的是一張照片。
照片上是一個渾身赤裸的女子,面容安詳的躺在床上,就好像是睡著了一樣。
她的臉上化著精緻的妝容,雙臂自然放置在身體的兩側。
死者名叫白琳,夢城人,今年27歲,初步判斷死亡時間應該是五月二十六日晚上十到十二點之間,週日。
兇手在她的肚子上取下來了一部分血肉,留下了一個彼岸花圖案的傷口。
取下來的血肉被粘在牆上,也是彼岸花的圖案,根部正對著死者的頭部。
傷口處並沒有鮮血滲出,說明她的身上失去了大部分的血液,或者是死後被開啟了肚子。
腸胃裡面空空如也,說明她至少有十六個小時沒有進食。
甚至連一口水都沒喝!
身上沒有被性侵的跡象。
胳膊上和腿上有被捆綁的痕跡。
口腔內部有擦傷,應該是被堵住嘴巴的時候留下的。
手腕上的動脈血管,尺動脈的位置有一個針孔。
經過法醫鑑定,女子的死因是失血過多。
而在衛生間的地漏裡面也檢測出了人血的成分,正好證明了這一點。
除此之外,在她的後腰部還找到了一個針孔,在裡面檢測出了麻醉劑的成分。
經過推斷,應該是先被注射了讓人昏迷的藥物,隨後被放幹了身上的血液致死。
全身都經過了仔細的清洗,就連手腳上的指甲都被修剪的整整齊齊。
之後,兇手為女子化上精緻的妝容,再取下一部分血肉。
兇手的作案手段非常殘忍,臨走時還把整個屋子打掃乾淨,沒有留下任何的蛛絲馬跡。
第二個案子跟這個基本類似,死者名叫夏晴晴,洛城人,死亡時間應該是六月二日晚上十到十二點之間,週日。
第三個則是燒烤店的老闆和老闆娘,分別叫做田志遠和陳秀,死亡時間應該是六月五日下午五到七點之間,週三。
這一次不同的是,二人的死亡現場並沒有前兩個那麼整潔。
被發現時,老闆躺在臥室的床上,老闆娘則是在客廳的沙發上。
他們都是被劃破了頸動脈,鮮血流的到處都是。
死者被用刀割開了肚子,內臟流了一地。
就連眼睛也被挖了出來,放在水杯裡。
與前兩個相同的是,臥室和客廳的牆上也都有一個彼岸花,現場都沒有找到和兇手有關的線索。
但是這個彼岸花看上去比前兩個雖然小點,但是卻粗糙一些。
:()法醫:奇案詭事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