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被提出來之後,有關部門要求楊小胖說明情況,楊小胖只能一五一十的說清楚,對方做好,比如之後,決定繼續調查下去。

沒想到事情又發生的變化,就在當天下午,市政府的某個官員又打了一個招呼,所以科長趙通,對這個事情又提出了不一樣的看法。

楊小胖明顯感覺到,有很多人參與了這件事情,因為很多說情的人都來了。

人家的態度非常簡單,錢多多就是一個小孩子,小孩子年輕氣盛,一不小心弄死了一個人,也不是故意的,願意在經濟方面多多的賠償,畢竟錢多多家非常有錢。

父親就是當地的一個老闆,開的工廠有公司,平時開一輛賓士車,家裡的經濟條件確實不錯,認識很多在當地有一定能量的人。

楊小胖發現這件事情不簡單,沒想到自己,就這麼輕易地進入了旋渦當中。雖然不滿意,但是現在已經脫不開身。

只能無奈地等待對方的博弈,兩方人馬經常對這個案件進行討論,所有的事實都沒有什麼問題,所有的證據也沒有什麼問題,唯一圍繞的就是出生時間。

檢察機關對於這個案件,還是非常認真的,因為15週歲和16週歲年齡不一樣,量刑就不一樣。

如果按照16週歲的話,這就是故意殺人罪,可能會判處死刑,當然這種機率不大,如果說犯罪分子的家屬積極賠償,能夠取得受害人的諒解,理論上,還可能被減輕判決。

同時,因為認定了自首,還是有一定的量刑的可能性,所以這件事情年齡非常關鍵,檢察機關剛開始公平公正,因為檢察官王林燕,非常的認真負責。

但是僅僅過去了一個下午,王林燕的口氣就變了,認為每一個人都會犯錯,法律的作用就是為了懲前毖後,終究要給別人一個改正錯誤的機會。

壓力又到了楊小胖這裡,如何認定這個出生年紀,成了公安機關馬上要解決的難題,因為公安機關必須提供充分的證據,才能交給檢察機關,最後進入公訴,然後等待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