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開始了(第2/2頁)
章節報錯
不知道怎麼回事兒,突然換了一個地區,就成了路邊的警察,實習期過了,轉正成了正式的警察。
這裡面要是沒有點東西,肯定這是不可能完成這樣的操作,要知道再晚一年就不可能了,因為公安系統,已經開始正式有程式的進行招聘了。
這種事情就是巧合?一個孤兒沒有什麼背景,也沒有什麼人脈關係,更不用說有錢了,究竟是怎麼得到這份工作的?
連這位公安局的領導都比較好奇,不明白,天底下怎麼會有這麼巧合的事情?
難道這個楊小胖身上有什麼秘密不成?不過想想也不可能,畢竟楊小胖根本就不是本地人,一個外來戶,本地又不認識什麼人,除了單位的工作同事,那就是租房子住的鄰居。
這些人都是外來打工的,不是在工廠,就是在飯店,那麼楊小胖究竟有什麼?
很快就發現不一樣的地方,楊小胖同學居然有房產,憑什麼買的房子?
這就更加上自己好奇了,而且楊小胖還開了一家飯店,這他媽就離譜了!
協警的工資有多少,自己可是一清二楚,一個人維持溫飽,還沒有問題,買房買車,那是絕對不可能的,這楊小胖究竟有什麼秘密?
連這個公安局的領導都非常好奇了,既然已經找到對方,不好好調查一下,免得發生冤假錯案,首先得先查楊小胖。
楊小胖的經濟問題,是在成為正式民警之前,這就沒辦法說了。
如果說你當了警察突然間買房買車,這可能存在翫忽職守,知法犯法,收受賄賂。
這種事情你說不清楚,除非你能夠交代清楚,你買房的錢從哪兒來的?
可是人家楊小胖,是在成為正式警察之前,就已經有房子了,而且還開了飯店,這怎麼辦?
調查一個人,你肯定要有一定的材料,要有一定的事實基礎,才能夠把人家叫過來,讓人家解釋一下。
能夠解釋清楚,就證明你問題不大,解釋不清楚,那就是犯罪分子,這叫財產來源不明罪。
現在怎麼辦?用什麼樣的藉口,才能夠去光明正大的調查楊小胖,畢竟存在不穩定的因素,這種未知的因素,在調查取證的時候,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對最後的結果,也有可能產生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