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硬挺著,因為如果自己交代了,那以後誰還敢相信自己?如果自己不交代,這件事情最後最大機率是不了了之。

透過公安機關不斷地深入調查,依然沒有找到楊小胖所說的,剩餘的三個人,現在只能夠認定是混混一個人,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公安機關作為國家的執法機關,必須要有嚴格的程式,而且一定要有證據,你不能執法犯法。

所以最後經過協商,在不斷地給混混做工作之後,雙方終於同意和解,意思就是楊小胖賠償對方2000塊錢醫藥費,雙方互不追究。

對於這個結果,楊小胖明白,自己接受也得接受,不接受也得接受,因為這是最好的結果,主要是沒有證據。

看著混混得意洋洋,楊小胖同學心裡樂開了花,咱們騎驢看唱本,走著瞧,我要不把你弄服盡,絕對是不可能的。

事情就這樣結束了,但是公安系統還是對楊小胖的工作進行了調整,楊小胖同學從一個交警,變成了派出所的一個協警,理由就是戰鬥力爆棚。

一個人打四個人,都能幹掉一個人,順便還能抓住飛車黨,這樣的人才不進派出所有點屈才。

楊小胖同學沒有想到,自己居然就這樣變成了派出所的合同工,才瞭解到,原來派出所只有兩個警察是有編制的,自己的目標就是弄一個編制,唯一的機會就是立功。

楊小胖同學成了派出所的協警,對於飯店的服務員和大廚,大家都是非常高興的,因為老闆變得有點影響力了,面上打交道就方便了很多,至少很多事情不會做得太過份,因為中國就是一個人情世故的國家。

楊小胖同學還沒有理解這種變化,反而發現自己的飯店,最近生意非常不錯,小偷小摸的,打架鬥毆的,地痞流氓混混,都經常來自己的飯店吃飯,而且吃完飯還給錢,還經常過來吃飯,反而飯店的生意火爆了,這一點楊小胖同學理解不了,主要是太年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