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對方律師給出的條件。

退一步海闊天空,如果她咬牙認栽,也許會省去很多麻煩,翻過這一頁前途依然是光明的。

可為什麼她偏偏就沒有答應?

三百萬她支付不起是一個原因,更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她不想承認自己是失德抄襲的人。

或許,她從一開始的堅持就是錯誤的。

她就應該走父母為她安排好的學術之路,做一名出色的教育工作者,說不定也會桃李滿天下,可現在,她就要臭名卓著了。

抹了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