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二章 藏匿(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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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說明自己身份道:“如果接到咬傷人的報警電話,請聯絡我。人咬人,對,謝謝。”
林霧拿出血夢給自己的手機:“號碼多少?”
血夢拿林霧手機給自己手機打了電話,號碼都有了,林霧道:“你有沒有準備生化衣之類的東西?”
血夢拉開外衣,從裡面拿出信封交給林霧:“自己看吧。”
信封內容回答了林霧的疑問,被病毒感染有兩種方式,第一種飲用了被汙染的水源,系統對此進行人性化的保護,玩家在吃喝時,能用眼睛直觀發現食物或者水是否被喪屍病毒汙染。因此可以說,玩家被感染的唯一途徑是被喪屍咬傷,一旦被咬傷,根據病毒的型號不同,發病時間為1分鐘到12個小時不等。系統特別說明:沒有解藥,沒有血清。一旦被咬傷必死無疑。
林霧也知道了自己的身份,他今年三十七歲,是大後天一名極限運動愛好者,玩過蝙蝠衣,登頂過最高峰,數次徒手攀爬全球十大最高建築。臂力、耐力、體力都是s級,健康,無慢性病。有四次戀愛一起居住史。
戶外極限運動非常燒錢,投資破產的林霧又和贊助商翻臉,為了搞錢,林霧走上了盜竊的道路,被捕入獄18個月。出獄之後,林霧一直失業在家,直到三天前有人聯絡林霧,讓他偷一樣東西,報酬是十萬刀。
昨天上午林霧按照僱主安排到達汽車旅館,入住211房間。晚上駕駛僱主安排在路邊的汽車,根據車內導航到達目標大樓。在接到僱主電話之後,他攜帶空手提箱,趁夜色攀爬上貿易大廈57層,潛入一個房間拿走了一個手提箱。
這時候出現了一個問題,林霧並沒有聽從僱主的要求。
僱主要求林霧將黃金轉移到他攜帶的手提箱中,將原本裝黃金的空手提箱帶走。林霧直接掉包,將失主的整個手提箱拿走。
此時僱主還不知情,僱主的打手和林霧接頭,接過林霧給的空手提箱檢查後,給林霧戶頭匯了尾款八萬刀,雙方兩清。
15公斤價值80萬刀的黃金則被林霧藏在旅館主人的皮卡車內。
按照所知資訊推測,和市長達成秘密協議,拿到了15公斤黃金報酬的失主,在發現黃金丟失之後第一時間報警。警方經過連夜調查,不僅發現了嫌疑犯林霧,也發現了這筆黃金存在內幕。於是在今天上午,警方突擊抓捕林霧,希望能找到黃金,進而從黃金的來源上找到和市長有關的資訊。此時的警方並不知道手提箱存在貓膩,還認為找到黃金就可以找到醜聞證據。
對於博德來說,沒有黃金就沒有證據鏈,他掌握的錄音制約不了市長。市長並不知道錄音的事,他對失主丟失黃金又報警行為感覺後怕。博德的下策是消滅知情者,也就是林霧。上策是找到黃金,由警方將本案定義為黃金失竊案,錄音自然就是能挾持市長的證據,同樣也需要消滅知情者。
原本林霧面對的是一個黑白雙殺的必死之局,但是給林霧生機的反而是即將爆發喪屍病毒。一旦病毒爆發,無論是警察,市長或者是博德,都沒心情去理會這點破事。人類都要滅亡了,金錢和權力沒有任何意義。
反過來說,在病毒爆發之前自己還身處危險之中。
考慮到這些因素,林霧認為自己有掉隊的可能,問:“姐姐,你有收音機嗎?”
血夢舉起手中手機:“內有收音機,只要有電,即使沒有網路訊號,手機上的收音機功能仍舊可以使用。”
林霧操作一會,道:“不行,必須透過app才能收聽廣播。”
“是嗎?”這倒是不知道,血夢拿起手機檢視一會,如同林霧所說必須透過app才能連線廣播,這就代表一旦沒有網路,無法連線app,就無法收聽廣播。
血夢走到黑暗的臥室,拉開窗簾朝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