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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她,她也在看我。
然後她問我:「你幾歲?」
她很神氣,說話的姿態是飛揚的。
我答:「十二。」
「我二十,你叫我阿姨好了。」她仰仰頭。
我笑,不肯叫。
她說:「叫我。」
我仍然不肯叫。叫她阿姨?她等著呢。廿歲?她看上去不過十六七,即使是二十歲,我也不肯叫她阿姨。
忽然她放軟了聲音,半哄半求,低低的說:「從來沒有人叫我阿姨,你是第一個,叫我一聲好不好?」
爸爸媽媽、蘭姨!那個莊先生,他們都笑了。
但是她這樣的聲音,這樣的神情,叫我怎麼拒絕呢?我乖乖的叫了一聲「玫瑰阿姨」。我沒有臉紅,沒有後悔,為了她,我肯叫。
媽媽臉上閃過一絲驚訝,我知道她心裡奇怪,我是一個很固執的孩子,而且要面子要強。她沒料到我會來這麼一下子。
但是玫瑰樂極了,我認為是值得的。
我不是孩子。我上唇已經有一點鬍鬚了。
玫瑰是第一個吸引我的異性。
我記得她的打扮。
當時的女孩子在她那種年紀,都愛穿旗袍,或是一條直上直落的裙子,尖頭鞋、大手袋。臉上很多粉,唇膏是淺淺的,很不調和。
但她沒有。
因為游泳了,她穿一條短褲,大腿是棕色的,細長但有線條,一件過頭的毛巾t恤,一雙舊的帆布鞋,就是這樣。但是她長得真好看。
我當下連衣服也不換了,賴在客廳裡看她,不肯離開。他們大人說話,我沒有插嘴的餘地,但是光聽也好。
我真是迷上了玫瑰。
她抽菸,她喝拔蘭地,她的姿勢是放肆的,但一切都不過份,我覺得她與一般的女人不一樣,她太自然,她太可愛,她太突出。
從話裡我聽出她有一個很好的家,只是父母守舊,不贊成她學畫,但是她還是喜歡畫畫,一意孤行的走了出來,在外頭一個人住著,姓莊的青年是她的男朋友,蘭姨是她的監護人,現在她的生活由蘭姨照顧著。
我很嚮往她。
脫離家庭是需要勇氣的。學畫畫也是需要勇氣的。
只是她在我們家裡逗留了一會兒就走了。
爸爸媽媽送他們三個人出去。我有黯掃興,我希望她會留下來吃飯。又有點羨慕她的男朋友,他可以常常見要她。我想快點長大,如果我今年也廿多歲就好了。
我剛想回房間,看見茶几上面放著一隻打火機。
她忘了帶走她的打火機。
我拾在手中,要追出去,一想,改變了主意。我把打火機拿在手中,那是一隻銀登希爾。當時尚不大流行登希爾打火機,年輕女孩子尤其少用。
我回到房間,把打火機深深的藏在抽屜裡。我不能解釋這個舉止,但我想留下她一樣東西,因為我還沒有可能留下她的人。
之後。
之後我的日子是平常不過的。
我終於長大了。
中學一年年的升級,沒多久就畢業,再讀預*。
我開始有女朋友了。
但是當我快接近廿歲的時候,我卻常常想起玫瑰。
我只見過她一面。
但是但丁見過庇亞曲絲幾次呢。
我常想:我終於長大了,我終於有二十多歲了。玫瑰呢?我現在可以與她說話了吧?六年前我只叫過她一聲「玫瑰阿姨」,六年後我有資格與她攀談了吧?她今年該廿六歲了。廿六歲的玫瑰最什麼樣子的?
我認識了很多年齡相仿的女孩子。但是她們都普通,她們沒有六年前玫瑰的風姿。我永遠忘不了玫瑰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