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來到了飾服之旅第一百四十七日下午,陽光依舊熾熱,炙烤著大地。此刻,店內的景象頗有些奇特。旅遊區這邊冷冷清清的,幾乎看不到有什麼顧客前來光顧。然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服裝區和飾品區卻是人頭攢動、熱鬧非凡,店員們忙得不可開交。而“我”呢,則百無聊賴地站在這裡,手裡拿著個拍子,正跟吳兵有一搭沒一搭地閒聊著。“你看看這個天氣還這麼熱,什麼時候可以穿上漂亮的長長裙子和絲襪呢。”我一邊用手扇著風,一邊抱怨道。吳兵笑著回答:“不要急,冷空氣正在快馬加鞭地趕過來呢。”

就在此時,原本安靜的店裡突然傳出一聲清脆的響聲,大家的目光瞬間被吸引了過去。只見王霞正目不轉睛地盯著手中的手機螢幕,臉上露出驚訝的神情。

坐在一旁的吳兵好奇地問道:“王霞,你這是咋啦?啥事兒能讓你如此激動啊?”然而,王霞似乎沒有聽到他的問話,依舊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過了一會兒,她才緩緩抬起頭來,但還是一言不發,只是默默地將手中的手機遞向了我和吳兵。

我們倆面面相覷,眼神交匯之間充滿了疑惑和不解。帶著這份好奇與疑慮,我們緩緩伸出手去,小心翼翼地從對方手中接過那部神秘的手機。手指輕輕觸碰螢幕的瞬間,彷彿觸動了一個未知世界的開關。

我們小心翼翼地從對方手中接過那部散發著微弱光芒的手機,目光迅速被螢幕上的文字所吸引。仔細一看,才發現這竟然是一篇關於我們剛剛結束的團建活動的新聞報道。只見文章開篇寫道:“李某所在的公司組織員工外出團建活動,主要是參觀旅遊。在團建活動的第二天晚上,李某遭遇了不幸。當時大家正圍著篝火轉圈,地面因為之前的一些活動有些溼滑,李某一個不小心就摔倒了,他頓感左上臂疼痛不已,手臂根本無法抬起。後來經醫院診斷,是左肱骨大結節骨折。公司還算負責,向轄區人社局提出了工傷認定申請。”

“我”看完後,緊接著說道:“這件事情啊,連他地方人社局都認為,李某不屬於因工外出受傷呢。你看啊,這篝火晚會和工作沒什麼關係啊,不能視為工作原因,所以不應該認定為工傷。”

李某卻對這個決定不服,於是把人社局告上了法院。李某覺得,這次團建活動所有的費用都是公司承擔的,而且參加的活動也都是公司安排的,這應該是對工作時間、工作地點以及工作內容的一種合理延伸啊。

這時候小強也湊了過來,聽到我們在討論和旅遊團建相關的工傷問題,便說道:“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職工在參加用人單位組織的團建活動中受傷是否認定為工傷,那可得從好多方面進行審慎衡量呢,比如活動的目的性、費用的承擔、活動安排的內容還有參與人員的組成這些方面,得判斷這到底和工作有沒有關聯。”

根據法院查明的事實,李某所在公司組織的這次團建活動,內容可豐富了,有參觀遊覽、燒烤、篝火晚會等等,但是這些活動的主要內容和工作之間並沒有直接的關聯,不能認定為工作的組成部分。李某在參加活動過程中不慎摔倒受傷,這不能認定為是因為工作原因受傷,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十五條規定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情形。最後,法院判決駁回了李某的訴訟請求。

吳兵聽完之後,心中不禁暗自思忖起來:“這次的團建居然沒有任何與工作任務相關的內容,實在是有些出乎意料。如此一來,不僅無法提升團隊成員之間關於業務方面的交流和協作能力,而且還可能會讓大家覺得純粹就是出來遊玩放鬆而已。看來日後組織團建的時候,真的有必要考慮給員工購買保險了。畢竟外出活動總是存在著一定的風險,如果發生意外情況,有保險作為保障也能讓大家多一份安心。”就在這時,站在一旁的宇軒也深表贊同地點頭附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