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充電引發的爭議(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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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壹員商場沐浴在陽光中,人流稀少,各個店鋪人員悠閒地互相聊天。飾服之旅內,氣氛卻突然被打破。吳兵氣沖沖地走進店鋪,他的臉上寫滿了憤怒。眾人的目光瞬間聚焦在他身上,不知發生了何事。吳兵站定,胸脯因氣憤而起伏不定。他究竟遭遇了什麼讓他如此惱怒?是在商場中遇到了不公平的對待,還是在外面受了委屈?安靜的店鋪此刻被吳兵帶來的情緒所籠罩,彷彿一場風暴即將來臨。
“今天中午去充電,真是氣死我了。”吳兵皺著眉頭,滿臉的憤怒。
我連忙放下手中的活,關切地問道:“老公,電動車充電有什麼事情,激到你呢?”
吳兵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端起桌上的水杯猛灌了一口,說道:“我本來在充電樁,幫電動車充電,去吃飯再休息一會兒,充好電了,再停留哪裡超過 30 分鐘,他居然收我 30 元佔位費用。”
我微微一愣,隨即說道:“原來如此,你停留哪裡,不開走,收取佔位費也正常啊!”
吳兵瞪大了眼睛,提高了音量:“怎麼就正常了?我充完電去吃個飯,休息一下怎麼了?這佔位費也收得太高了吧。”
我耐心地解釋道:“老公,你想想看,現在充電樁本來就緊張,如果大家都像你這樣充完電還佔著位置不走,那其他人怎麼充電呢?人家收佔位費也是為了提高充電樁的使用效率呀。”
吳兵依舊不服氣:“那也不能收這麼多啊,30 塊錢,都夠我加好幾次油了。”
“話不能這麼說,這也是一種約束嘛。你要是充完電就趕緊把車開走,不就不會被收佔位費了。”小強插嘴勸說道。
吳兵沉默了一會兒,似乎在思考我的話。過了片刻,他又開口道:“可是我當時也不知道會收這麼高的佔位費啊,要是知道我肯定不會在那兒停留那麼久。”
“這也算是給你一個教訓吧,以後注意點就是了。”張敏走過來說道。
吳兵無奈地嘆了口氣:“好吧,這次就當花錢買個教訓了。不過這收費標準也應該更合理一些,不能這麼高。”
王霞說道:“我看了一則新聞,也是關於吳兵充電佔道費用也很相似,”這個新聞是,外省的張女士近日到一景區遊玩,她把車在停車場的充電樁充電後,被運營方按照每分鐘一元錢的標準收取了“超時佔位費”。張女士最終繳納充電費40.72元、服務費11.8元、佔位費46元、停車費8元。
張女士說,可以接受適當的佔位費,但景區內的超時佔位費收費標準不合理,“車主在景區充電的目的是為了進去遊玩,不可能進入景區後,在一個小時或一個半小時出來拔電,而且景區驗票後無法再次進出。”在張女士駛離時,至少有5個充電樁是空著的,在這種情況下收費的合理性不高,且充電樁無人看管,屬於強制收費,她還質疑運營方的收費標準是否合規。
而記者在網路投訴平臺上搜尋,發現類似投訴多達400多條。不少車主反映稱,充電樁運營方存在“未告知的情況下,收取高額佔位費”等問題。其中有一位網友稱,自己到超市購物,車輛在充電後超時52分鐘,就被收取了188.8元的“超時佔位費”。
小雪:“這則新聞,我也看到了,這收費也太高了吧。雖然車位緊張能理解收佔位費,可這也太不合理了。”
張姐:“我倒覺得合理,現在車位緊張,要是大家都充完電還佔著位置,別人怎麼用。”
王霞:“張姐說得有道理,不過這景區的收費標準確實有點高了,而且車主在景區遊玩也不可能那麼快出來拔電啊。”
我:“對啊,張女士也說了景區驗票後無法再次進出,這確實不太人性化。”
張姐:“但如果不收佔位費,肯定會有很多人亂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