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太想獲得壟斷權以外,他們還有些做賊心虛,畢竟當時他們曾經暗中商議過,要在汝寧軍戰敗以後,奪取汝寧軍鹽貨的銷售區域,所以他們就想出手大方一些。有些彌補自己罪過的想法。可是沒曾想現在成了弄巧成拙,而且那些揚州鹽商還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

接著當然是私下溝通了。雖然不知道問題出在哪兒,但揚州鹽商也都知道吳世恭不高興了,於是他們就讓與吳世恭關係較好的陸間辰和郭曾庵。與吳世恭私下會面,想要搞清問題到底出現在哪裡?

之後就是試探、試探、再試探了,到了最後,揚州鹽商終於搞清楚了原因。明白這原因以後,他們簡直有些哭笑不得,一幫商場老手卻犯下了這麼低階的錯誤,這讓他們都有些無地自容了。

但不管怎麼樣,找到了原因就可以對症下藥了,於是林家家主他們又重啟了與吳世恭的談判。但是這時候,吳世恭也透過試探明白了揚州鹽商的真實心態了,畢竟試探本來就是相互的,所以他當然馬上就提高了自己的條件。

接著就是一番討價還價了,從濟寧至汝寧的一路上,雙方一直進行著激烈的談判,最後終於在至汝寧前達成了以下協議:

首先,揚州鹽商立刻借款給汝寧軍五十萬兩銀子,每年的利息為一分,借款五年,到期本息一次還清。如果汝寧軍到期歸還不出,可以用耕田來歸還,確定的歸還價格為每畝二兩五錢;

其次,汝寧軍將與揚州鹽商合股成立一個商行,作為開拓鹽場、鹽井和鹽貨銷售區域之用。揚州鹽商將佔商行股份六成,而汝寧軍將佔四成。不過汝寧軍的四成中,有一成是歸吳世恭私人和汝寧軍高階文武所有。而揚州鹽商的六成,規定每家不得超過商行總股份的半成。

當然,當汝寧軍開拓新的鹽場、鹽井和鹽貨銷售區域後,揚州鹽商所佔的六成,將按照市價向汝寧軍購買,而汝寧軍自己則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

最後,關於商行的未來行動,汝寧軍和揚州鹽商將沒有任何書面協議,也就是說,雙方就是口頭保證,完全就看汝寧軍將來的信譽了。而且揚州鹽商也不能對汝寧軍的行動有任何提議,一切都要讓汝寧軍自決,讓汝寧軍有著絕對的決定權。而商行的管理權,則有揚州鹽商獲得。

這個協議應該說是皆大歡喜。對於揚州鹽商來說,雖然出了五十萬兩的鉅款,但是這不是送,而只是借,又有耕地作為擔保,簡直是旱澇保收,所以這筆支出本來就是穩賺不賠的。

再加上與汝寧軍聯合組建了商行,這樣就有機會把揚州鹽貨的生意擴充套件到整個大明天下,完全達到了此次與吳世恭商議的目的。

而吳世恭也是相當滿意。也不用說其他什麼,最主要的是,他最擔心的財政問題竟然就在財大氣粗的揚州鹽商面前,輕輕鬆鬆地解決了。(未完待續。。)

ps: 請假一天,倒休息了兩天。

沒啥說的,儘量早日恢復健康,努力更新吧!

也向朋友們再次抱歉!

第六百九十七章債多不愁

而這個協議還有四個看點:

首先就是土地抵押。說實話,現在的汝寧軍自己的土地都很緊張,根本拿不出這二十四萬畝土地,雖然交貨期是五年以後,但隨著汝寧軍不斷地分配給自己的退役兵丁和到期農奴土地,汝寧軍的土地將會更緊張。

很顯然,汝寧軍一定要走出自己的地盤,到外面去強取豪奪。這就註定了汝寧軍將要實行進攻性的政策,完全就是要走出去。如果說原來的濟民墾荒商行是半官方的外出佔有土地屯田,那現在汝寧軍將會完全轉為全官方的屯田了。

其次就是商行的成立了。在這裡,無論是汝寧軍,還是揚州鹽商,其實都把朝廷的產業和他人的私人產業算作自己的了。說的嚴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