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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兵就到了。
幸好吳達在剛剛見到沈風的時候,就知道不妙,立馬去找人去找到了李德書。李德書聽了之後,說了一聲沒事,隨後就吩咐吳達如此這般那般準備,等到時機一到,放出了豬牛群,用鞭炮驅趕,衝亂了士兵,然後還讓大小寶等人在屋頂丟鞭炮,再度搞亂環境,陳大龍就趁機救走了沈風。
這一切算不上是天衣無縫,但卻取得了圓滿的效果。沈風在步出城門的時候,心情大好,隨手把一袋子起碼有五斤重的黃金,丟給了那個叫莫辛的守門官。
“我沈風說話算話,好好拿著。”
莫辛開啟袋子一看,當場驚呆了。隨後聽到周齊的聲音,自動忽略過了。
沈風聽了,笑笑道,“哼,到時誰抓誰還不一定呢。”
………【第十三章 一群暴發戶】………
入夜,沈風回到虎頭山。幫裡的人,大多數都已經回來了,就剩下李德書和李黑,還有老鼠,不見人。
沈風坐到大廳上,沉思著今天可以算是一無所獲,武功秘籍沒得到不說,還憑白惹了蒼茫城千金這麼仇家。
“哎,不行,還是先向大龍討教一下吧,再不行,問吳達拿他那本拳腳招式的書看看也不懶,大寶小寶不是學得挺好嗎,誒,這幫傢伙,怎麼回來後一個個都不見了?”
沈風站起來,踱步來到山寨後面的澡堂,才發現,原來這幫傢伙,全部都在那裡洗澡,等他們洗完出來,沈風嚇了一大跳。
包括陳大龍在內的,所有的人都換上了新衣服。沈風一個個的看過去,這幫暴發戶,一個個都他瑪的的衣冠華貴,每一件衣服都他瑪的鑲金戴銀,玉佩扳指,錦絲冠,黃金靴。
那二當家吳達,一身的金氣閃爍啊,只見他頭上那頂帽子,居然是純金的,看樣子最少都有十斤重,然後是脖子上那條狗鏈子,純金,每一節都他瑪的有兩隻手指粗,從脖子上一直吊到膝蓋的位置,比腰身要大兩倍的金腰帶,金黃sè的絲綢褲子,那雙黃金靴,每隻都有三斤,還有,他是個手指上,都他瑪的戴滿了金戒指。
大小寶被打扮得跟吳達一個德xìng,全身金光閃閃,儼然兩個小號版的吳達。
沈風很蛋痛的問吳達道,“兄弟啊,你累不累啊,掛這麼多金子?”
吳達呵呵一笑,突然想起什麼,彎腰把黃金靴脫了,從身上摸出來十個指環,一個一個的往腳趾上套。
沈風直接無語。瑪的,要是讓他知道,地球上,包括屁股都能上戒指,那不知道兩百斤黃金,到底還夠不夠他用!
接著是陳大龍。
總體來說,陳大龍還是比較靠譜的,當然,如果把他身上的那套黃金盔甲,換成普通的盔甲的話。
陳大龍這廝,不知道從哪裡倒弄出一整套黃金甲,讓沈風以為是看到了‘菊花殘滿地傷’了。
“結實嗎?”
沈風拿起一把斧頭,躍躍yù試。嚇得陳大龍二話不說,轉身就跑。
搖搖頭,沈風又看到一個傢伙,居然買了一個黃金的鳥籠,裡面養著一隻不知名的小鳥,看樣子挺珍貴的,這傢伙叫李德全,是李德書的親戚。沈風就看著這傢伙一手託著鳥籠,一手拿著一把一看就知道價值不菲的紙扇,搖頭晃腦的在那裡,嘴裡不知說些什麼,自娛自樂。
好吧,你們這幫敗家子,都他瑪的是大腕,不求最好,但求最貴!
沈風看著眼前這幫暴發戶,全部都愣在那裡,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臉上都掛著傻笑。
或許,這就是他們心中的幸福。
沈風想著,然後正sè道,“好了,你們買些亂七八糟的東西,我不管,但是,我記得我交給你們一個任務的,你們的武器呢?都拿出來看一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