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9部分(第2/5頁)
章節報錯
酸高溫洗脫等核酸提取流程。”
科技發展真是日新月異,太特麼先進了。
韓博看著幾十份檢材被自動托盤送進去震盪混勻,又回頭問:“這些檢材自動化提取需要多長時間?”
“70分鐘。”
“正在檢的是什麼案件的檢材?”
“不是什麼案件的,這些全是街頭流浪乞討人員和被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未成年人的血樣……”
原來是打拐!
韓博不由想起自己當年打拐有多難,上級當時對打拐真的不是很重視,既沒專項經費,更沒現在這樣的打拐資料庫,好不容易解救出幾個被拐婦女,連怎麼把人送回家都要精打細算。
楊處長不知道他在想什麼,興致勃勃地介紹道:“為防止失蹤的婦女兒童成為被拐賣物件,省份和市局制定‘查詢失蹤兒童快速反應聯動工作機制’,對快速尋查工作模式、各部門的任務、責任及獎懲制度作出明確規定。
要求各地公安部門突出一個‘快’字:接警處警快,調集警力快,調查走訪快,收集資訊快,尋查行動快。過去一般都要過了24小時、有證據表明兒童被拐,接警單位才予以刑事立案偵查。
其它地方我不知道,我們市局110指揮中心只要接到小孩失蹤的報警,就要在第一時間啟動尋查機制,刑偵、治安、巡警、交警、派出所等多警種、多部門聯動……”
特區政府有錢,公安經費也就有保障,經費能有保障就是硬氣。
參加工作那麼多年,換過那麼多崗位,包括被派駐到南非擔任警務聯絡官時都要想著經費從哪兒來,有且僅有的那點錢該怎麼花,甚至厚著臉皮管請求協助的國內同行要“辦案費”,真是一文錢難得英雄漢,想想就憋屈。
現在不要再為經費的事頭疼,事實上願意來深正工作就是圖的這一點。
韓博感嘆道:“光有資料庫沒用,關鍵還是基礎資訊採集。不去採集資訊,資料庫裡空蕩蕩的,再好的裝置,再好的系統也無法幫你憑空比對。”
“是的,現在上級要求對五類人員必須採集血樣進行dna檢驗,並將資料錄入全國資料庫。這五類人員包括:已經確認被拐賣兒童的親生父母,自己要求採血的失蹤兒童親生父母,解救的被拐賣兒童,來歷不明、疑似被拐賣的兒童,來歷不明的流浪、乞討兒童。還有街頭流浪乞討和被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未成年人。”
“這項工作開展以來,你們比對多少例?”
“19例,其中一例非常搞笑。兩個前,一個嫌犯在行竊時被三大隊抓了個現行,按照規定要採集他的血樣建立dna樣本,輸入前科人員dna資料庫,沒想到被我們無意中比對出他是21年前被拐的人員。”
聽到年輕民警提起這事,楊處長忍不住補充道:“被拐20多年,他父親一直沒放棄尋找,聽說採集建立dna樣本不用錢,專門跑到我們刑偵局要求抽血,所以資料庫裡有他父親的dna資訊。”
“真巧。”
“太巧了,別的嫌犯進了公安局會嚇得兩腿發軟,那小子卻很高興。別的家長聽說兒子犯罪被我們抓了肯定急得團團轉,他父親不僅不急反倒喜極而泣,跟被拐21年的兒子抱頭痛哭。”
是挺搞笑的,韓博嘆道:“天下之大,無奇不有。”
“韓局,我們在打拐工作中既遇到過這樣的喜劇,也遇到過讓人為之扼腕的悲劇,一個西廣的五歲男孩2006年被拐,為感化人販子,為了讓在逃的人販子良心發現,把孩子送回去或告訴孩子到底被拐賣到什麼地方,男孩的父母春天去給人販子家種地,秋天給人販子家秋收,過年給人販子的兒子和老爹送紅包。
西廣籍人販子在我們深正落網,被拐的那個男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