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磕的殷紅一片。

有了五十兩銀子,自己的母親就有救了,至於在粥棚裡熬粥的事情一點都不累,而且守在粥鍋邊上,每天都能吃的飽飽的,還有工錢可拿,這那是服苦役啊,這是給了自己全家一條活路啊!

故而對秦鋒感激涕零,叩頭不止!

緊接著,秦鋒對原告說道:“黃有仁,楊小二偷盜你店中藥材,你要求三倍賠償,亦是合情合理之事,可是楊家貧寒,實在無力賠償。

這樣吧,本官自掏腰部,賠償你一百五十兩銀子,如此判決,你可服氣?”

“服氣,草民服氣!”

秦鋒從輕發落楊小二,黃有仁本來是不服的,可是商人重利,得知有一百五十兩銀子拿,立刻點頭同意了。

接著雙方簽字畫押,這件盜竊案就算完結了。

完結之後,楊小二領了五十兩銀子,返回家中為母親治病,而後去粥棚中服役。

黃有仁領了一百五十兩銀子,剛要離開大堂,卻被秦鋒示意親兵們將其攔截下來。

“黃有仁,你可知罪?”

“大人,草民何罪之有?”

“本官問你,你身上穿的是什麼?”

“綠色絲綢長袍!”

“哼,太祖武皇帝當初制定的規矩,你不知道嗎?”

太祖武皇帝就是朱元璋,建立大明帝國之後,推行‘重農輕商’的統治政策,並對商人定下諸多限制,其中就有不能參加科舉、不能做轎子、不能穿絲綢衣服,違者便是僭越之罪,輕則流放,重則殺頭。

可是隨著時間推移,這條律法漸漸變的鬆散起來,不遵守者極多。

到了正德、嘉靖年間,商人們穿絲綢衣服、乘坐車馬已經成了平常事,官府亦不加制止。

可商人不能穿絲綢衣服的事情,乃是朱元璋親定的規矩,後世之君不敢違背祖制,故而一直沒有廢除。

秦鋒現在搬出這條律法來,可謂是有理有據,正大光明!

“啟稟大人,現在穿絲綢衣服的商人有的是,不止草民一個啊!”

“住嘴,本官現在問的是你,你身為商人,公然穿絲綢衣服,乃是違背了太祖皇帝定下的規矩,按照大明律法是要嚴懲的,說吧,你是認罰,還是認判?”

“大人,認罰如何?”

“你是本地有名的富戶,認罰的話,就捐出一半家產,用來救濟災民!”

“認判呢?”

“哼,僭越大罪,本官判你仗責二百,流放三千里!”

……

“啟稟大人,草民……草民……認罰,嗚嗚!”

黃有仁自幼嬌生慣養,從未吃過半點苦,如何承受的住二百板子,非活活打死不可。

就算沒被打死,也得死在流放的路上。

錢財再好,也沒有性命重要,因此一番權衡之下,只能流著眼淚選擇了認罰!

抓楊小二到官府,本想訛上一筆銀子,沒想到事與願違,反而賠了一半家產,這叫什麼事啊!

黃有仁怨氣滿滿,卻不敢多說什麼,這位秦將軍可不是善與之輩,連知州大人的腦袋都敢砍下來,何況自己一個商人呢?

罷了,破財免災吧!

……

“黃有仁、黃扒皮,為富不仁的傢伙,活該,報應啊!”

黃有仁壟斷了華州城的藥材生意,經常以次充好、故意提價賺取不義之財,百姓們深受其害。

如今被秦鋒一番整治,丟了一半家產,圍觀的百姓們那叫一個解氣,紛紛伸出大拇指稱讚,秦大人,真是青天大老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