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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識都半年多了,除了長相,也該談得上了解吧。除非有人根本就不坦白,那才又另當別論。”
“嘿,‘咱們’說的就是你我,那麼你嘴裡的‘有人’不就是指我嘍?”
“耶,是你自己承認的喲。”
“我又不神經病,幹嘛花費大把的時間與金錢上網作戲?又沒人看得到。當然,別有企圖的不肖份子另當別論,至於我這生平無大志的無名小卒,有的也只是一顆平常心與人交往。”
“說得好,我的小衣服。”邵宗賢眼露激賞。
突然聽到這暱稱,宋憶齡心跳不禁漏了半拍——
“嚇人哪!”
“我平常不都這麼叫你嗎?”邵宗賢又顯無辜。
“眼睛看的跟耳朵聽的還是有差別嘛。”宋憶齡嘟噥。“不過,聽你這麼叫還挺順耳的哩。”“那以後就都這麼叫你,只有我可以哦,改明兒個我就去申請個專利註冊。”
“哈,哪有這種專利好申請?大概只有情侶間才有這種‘暱稱專利’。”
“是嗎?既然這樣,那咱們也變情侶好了。”
“你老是愛跟我開這種玩笑。”宋憶齡白了他一眼。
“你覺得是玩笑?我可是很認真的。”他的語氣跟神情果然同樣認真。
“你——別鬧了,等等害我當真,你可賴不掉。”
“我就怕你不肯當真。”
氣氛彷彿有些走了樣,宋憶齡趕緊閉上嘴垂下頭來,免得這玩笑一發不可收拾。
咖啡幹了、點心沒了,天也聊得差不多了,瞄瞄手錶,似乎該散席了。
“你什麼時候回臺北?”
“明天。”
“是嗎?呵,如果我沒接到你那通電話,咱們可就錯過這次難得的見面機會了呢。”
“如何才能讓我見到你?為了這一刻,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它讓我們結一段塵緣。”邵宗賢隨口改了席慕蓉的一小段詩,令宋憶齡怔容,心下不禁警鈴大作。
對他的好感她自己是心知肚明的,所以當他出現在她的現實生活裡,並不經意地流露出她所欣賞的優點時,她深怕自己會加快了淪陷的速度;雖然她並不排斥戀愛,也沒打定主意當不婚族,但年少輕狂的過去無法抹滅,至今仍使她近愛情怯。
“很晚了,我該回去了。”她下意識地想趕緊逃開他。
邵宗賢微愕:
“我說錯了什麼?”
“沒有,只是我不常晚歸。”除了跟楊啟猶談戀愛的那些日子。她在心底悄悄補充。
“那我送你。”
“不……”才想婉拒,又想到先前跟他約好了回去要讓他送的,便緩緩點點頭。
宋憶齡一向不太習慣搭別人的車,尤其是男人的車;有生以來,她只坐過三個男人的車,爹地、楊啟猶和他。
不由得細細打量起他的座車空間,聽說從一個人的車也能觀察其性格——反正大抵就是個人的食衣住行等等,都可由車內的蛛絲馬跡去窺測其個性就是了;大致上,他算是個有條理、愛乾淨的男人,沒什麼太花哨的裝飾,只是後照鏡上掛著一隻HelloKitty的布娃娃而顯得有點突兀,不過卻也不禁教人因他的未泯童心悄悄會心一笑。
他照著她指定的路線穩穩地開著,一路上,兩人的交談反而少了。或許,他們都利用這小段空檔在思忖著見過了面,日後兩人的關係究竟晉升“不只是網友”,或者連網友都不是了?
好奇怪,沒見面前,任其文字之大膽或曖昧,都不覺有何不妥之處,但得知了對方的樣貌,那樣的文字便難以啟齒……唉,她想往後上網的次數減少是必然的了,因為彼此話題有了侷限;再者,溝通也有了更直接的方式——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