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都是程離在承擔,從暑假時程離過來給他放了場煙花,到後面租房子、買傢俱都是程離掏錢,姜之一直沒問他這段的情況。

「今天又不是什麼節日,你買這些花挺貴的吧,咱倆後面……」

程離笑著說:「買個花怎麼了,」他過去摟住姜之,「姜哥,你別管這些,我賺來錢就是為了花的,給你花這些錢我開心。」

租房子可以省,平時吃穿可以省,但他會花五千元給姜之放一場煙花,會花兩百塊在路邊給他買一束很漂亮的花,會在任何一天兩人有什麼想法的時候,不去顧慮開銷地完成那個想法。

這就是目前他想和姜之過的日子。

錢是實現那些瘋狂浪漫想法的工具,而不是他們柴米油鹽的枷鎖。

姜之見他不在乎,自己更不會在乎,反正他有錢,隨便一個表拿出去就夠普通人花個三年五載,倆人就算哪天混不下去了回家坐吃山空,也能吃到曾曾曾孫子那輩。

拋開別的不談,姜之就喜歡程離這種人,能賺也能花,做人最重要的就是開心。

當天晚上,喝了點小酒的二人乾柴烈火,動靜大得都怕樓上聽見。

彼時的二人還沒有意識到什麼叫做同居,如果用以後姜之的話來形容他們剛住到一起的那兩天,簡直是「不把孩子搞出來不罷休」。

更瘋狂的是,第二天倆人誰也沒起來,姜之高二以來第一次逃課,程離人生中第一次逃課,都獻給這次。

程離睜開眼時已經察覺不對,正常五點多天不會這麼涼,他拿過手機一看,已經八點多了。

他深吸一口氣,動了動姜之,「姜哥,八點了,還去上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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