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部分(第2/5頁)
章節報錯
住公司,不過他經常下鄉,今天在這兒,明天去那兒,很難找到他人。”
“下鄉做什麼?”
“招搖撞騙,韓警官,他就是一個大騙子,不光欺騙我姐感情,還騙退休老人和農民的錢。三天兩頭搞講座,發點麵條、雞蛋之類的東西,騙人家去聽課,完了再賣治不好病一樣吃不死人的保健品。”
吳青青對“陳世美”深惡痛絕,說完之後從書房裡翻出一疊“證據”,各種誇大效果的宣傳材料。
確實是個騙子,但這歸衛生部門和工商部門管,公安局拿他沒轍。
韓博一份一份看完,追問道:“你有沒有去過他公司?”
“去過兩次。”
“有沒有廠房,有沒有實驗室,這些保健品是不是他生產的?”
“他是個大騙子,開得是皮包公司,沒廠房更不會有什麼實驗室,賣得那些保健品全是從西北一家公司進的。”
現在的生物技術公司,有一大半是掛羊頭賣狗肉,說是搞生物技術,其實是打著生物技術幌子賣保健品。
法律不健全,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們招搖撞騙。
要是在良莊當派出所長,要是在“老盧時代”,要是他們敢去良莊招搖撞騙,收拾他們沒商量。可惜現在不是,良莊那地方一般騙子也不敢去。
韓博暗歎一口氣,又問道:“他跟你姐為什麼鬧離婚?”
“他在外面有人,跟一個19歲的小姑娘鬼混,被我姐撞見了。韓警官,您看我姐照片,多漂亮。那個不要臉的女人真不如我姐,就是比我姐年輕,可不管我姐怎麼求怎麼說,他愣是死不悔改。”
“分居之後他回過幾次家?”
“就回來過一次,春節的時候,讓我姐在離婚協議上簽字,我姐沒簽,兩個人吵起來了。”
分居就是為離婚做準備,分居一段時間就能證明感情不合。
從吳青青的話中可以聽出,死者丈夫已經做好淨身出戶的準備,房子、存款這些全可以給死者,孩子要不要一樣無所謂,反正賺錢對他來說不是很難,他要的只是自由。
死者在不在協議上簽字,不影響離婚,只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
這麼一個人會投毒殺人麼,且不說他沒那麼容易獲得足以致人死亡的細菌毒素,就算有機會獲得一樣不太可能鋌而走險。
讓韓博倍感意外的是,衛生局技術人員把廚房翻遍,檢完所有能檢的用具和柴米油鹽醬醋茶,竟然沒檢出超標含有黃麴黴毒素的東西。
“韓警官,我就說不可能是一般食物中毒,這段時間我跟我姐住一塊,中午在學校吃,早晚跟她一起吃,為什麼我沒事,她有事?”
怎麼會檢不出來,難道試紙有問題。
衛生局老王覺得很奇怪,讓部下采樣帶回去進一步檢驗,在客廳坐下跟韓博一起詢問。
“青青同學,你姐中午一般吃什麼?”
“鈺鈺,就是我姐的女兒是她奶奶帶大的,以前中午在幼兒園吃,早晚在她奶奶家吃,吃完飯再接回來。後來他們鬧離婚,老人擔心影響孩子,擔心我姐跟他們搶鈺鈺,就不再讓接。”
吳青青回頭看看照片,哽咽地說:“我姐在路口超市上班,離家近,但一個人懶得做,要麼在超市附近隨便買點吃的,要麼回家熱剩飯剩菜,晚上跟我一起做,我倆一起吃。”
“隨便買點吃的,買什麼,去什麼地方買?”
“超市後面有好多小飯店,有時候吃麵,有時候吃蛋炒飯,超市上班的人全在那條街上吃。”
小飯店不衛生,極可能出現食品安全問題。
市領導非常重視,而且人命關天,王主任決定搞個水落石出,起身道:“青青同學,麻煩帶我們去那些小飯店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