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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塊錢。
別把今晚的事讓別人知道。他說。
我懂規矩!女娘子擰著蜜糖似的小腰肢走了。
從踏進夜總會第一次登臺,她就戴著面具。狐狸形的假面,###的顏色,細長的眉眼,薄薄嘴唇,帶一點妖氣,特殊的橡膠模具,質地像瓷一樣細,摸上去有真實的肉感,只是沒有溫度。站在舞臺孤獨歌唱的楓芸,在魔鬼燈光的襯托下,更顯了幾分莫測和神秘。五彩光影中,她隱隱地感覺到,有一雙眼睛盯住了她,一直盯著她,並且,盯了很久。直感告訴她,這不是一名普通的客人,直感還告訴她,這雙在暗中緊緊盯著她的眼睛,與上次查她身份證的警察,有直接的因果聯絡。楓芸不禁哆嗦了一下,細微的條件反射連她自己都沒有覺察。她下意識地往臺下掃了一眼,卻什麼都沒有發現,沒有什麼異樣。
她演唱著一首自己作曲作詞的歌。這首歌叫做《無題》。這是一首成熟的音樂作品,卻從沒有公開發表過,因此也就鮮為人知。剛開始無人伴奏,她只能孤獨地清唱,經過協調,樂隊對著樂譜苦練三天,便可以精湛、從容地伴奏了。
一曲終了,楓芸向臺下淺鞠一躬,在驚天動地、放浪形駭的音樂中,悄然退場。從旁側的小門退出的時候,她仍然感到脊背發冷。那雙眼睛還在盯著她,在暗中。她只得暗暗告誡自己,楓芸,你一定要冷靜,要平靜,要安靜,該來的總是會來,不管你願不願意,所以,你要靜,冷靜,平靜,安靜,要以一顆平常的心,迎接你無法躲避的一切。
楓芸,這是上帝賜給她的名字。
“人生如風燈,名利如煙雲”,也許,這就是她的一生。
在歌廳,她給自己另起一個名字“聽聽”。
楓芸從主管那兒領取了現金,挺新的鈔票。鈔票總能讓人心裡安慰。然後來到化妝休息間更換裝束。這是一個狹小的房間,燈光灰暗,擺滿了小櫃和沙發,地面髒兮兮的,地毯上積著厚厚的塵垢,角落裡躲著無數菸頭,較之前面堂皇的舞臺,有著天上人間之別。就這樣一間屋子,卻像一隻魔術師的手,歌廳裡光彩照人的帥哥靚妹都是從這裡走上舞臺的。楓芸將面具和表演服裝進自己的小櫃,鎖好。之後,從夜總會後面一個專屬員工進出的小門,走了出來。外面是空曠的大街,冷冰冰的午夜將所有的浮華與喧囂滌盪而去,涼風灌進衣領,寒意已然上來。
每週唱一兩次,每次登臺只一首,現金支付,現唱現付,這是她與夜總會老闆協約裡的條件。幾百元一首歌,“夜明珠”開給歌手的最高價,在這一行中也屬天價。但是她不能多唱,她不敢把自己搞得太累。最近嗓子不舒服,越唱越不舒服,可是她不能停止唱歌,不僅僅是為了金錢。如果她說她在這裡唱歌,金錢並不是唯一的因素,恐怕沒有人會相信她說的是真話。不過她不需要別人相信。她自己怎麼活,與別人無關。別人有什麼樣的看法,都是別人的私事,絲毫影響不了她的行為。
第五章 我只在乎你(4)
她的確非常熱愛金錢,錢對每個人都很重要,全世界的人都是先賺了錢才能夠生活的,她當然不例外。但現在,錢對她來講,只是能夠幫她活著的工具,工具而已,而不是她活著的全部內容。錢不能讓她充滿生機地活,但音樂能。她不唱歌就像畫畫的丟失了畫筆,當官的被奪了印章,會失落,會枯萎,生命將變得蒼白,生活會變得空洞。歌聲是她的魂,音樂是她的命,沒有歌聲的生活不堪設想。也只有在歌廳,在舞臺上,在演唱時,她表演的才是真實的自己。也只有歌聲響起時,她才能意識到,自己曾有過青春,有過理想。所以,一點點不舒服算不了什麼,只要她還能夠站在臺上,能夠發出聲音,她就不能停止歌唱。當然,她的聲音是有價值的,只消往這裡一站,十幾二十分鐘,就是幾百塊,她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