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頁(第2/3頁)
章節報錯
浴缸去泡泡浴。
電話又響。
我在洗手間內接過話筒:「我知道你今天會來。」
那邊問:「你真的知道?」
是陌生人的聲音。
我如出浴忽然被生人窺視到,連耳朵都漲紅了,又不能掛電話,只好問:「哪一位?」
「我叫劉振華。」
「我不認識你。」
「剛才我坐在家瑛及家璞當中。」
「啊,你不是我們家的人。」
「不,我不是你的表弟,我是他們的朋友。」
「有什麼事?」我的聲音仍然很親切,我同這班小鬼簡直混得爛熟,他的朋友我也視之為小朋友。
「想約你出來。」
「今天不成,今天我沒有空。」
「等楊必業是不是?」
我訝異,「你怎麼會知道?」
「家瑛說的。」
「哦。」這小子,什麼都給我說了出來。「明天吧,明天你們在哪裡?」
「老地方吃晚飯。」
「太花費了,天天吃就一千幾百,沒個譜。」
「是是。」他唯唯諾諾,但聲音中有說不盡的笑意。
我嘆口氣,我老了,動不動便開口教訓人,對不相干的年輕人也這樣。
「明天會自己到。」
「七點半我來接你。」
「不用接。」我說:「我不一定先回家。」,
「那麼明天見。」他掛了電話。
叫什麼名字?劉振華。
我自浴缸中出來,看到楊坐在我睡房一角的椅子上。
「咦,怎麼來了?」
「臨時取消一個約會。」他閒閒放下一本雜誌,「跟誰通電話?」
「一個小朋友,是表弟表妹的夥伴,他們約我明晚出去。我還要到銀行去取錢,那班小鬼頭怕不吃掉我數千元──咦,你幹嘛這麼關心我?」
「我最怕別的男人打電話給你。」他微笑說。
「一定要霸佔住,不必論是否需要,非得霸住。」我也微笑。
「幹嘛要提現鈔?」他改變話題:「我替你去領一張副金卡。」
「我一向不用信用卡。」我說:「要申請,我自己也有金卡,我老媽那張的號碼還是第四十七。你對小歌星去獻殷勸吧,」
他餚我一眼,「你的醋味跟跋扈,又跟小歌星有什麼不同?」他很幽默。
「是的,」我顯然坐床邊,「有一日我同自己說,萬一環境轉變,三天不吃飯,三天不洗澡,我還跟乞丐有什麼不同?何必太看重自己?」
「可是到底那種情況不會來臨,此刻你仍是譽滿香江的方明濤大律師。」
「譽滿了近十年,人都麻木了。」
「我記得我向你求過婚。」
「我沒有把握叫你不同小歌星出去。」我懊惱的說。
「哪裡有什麼小歌星?」他怪叫,「你把我當犯人,一定要我對你坦白,然後你才為我洗脫罪名,真受不了。」
我笑出來。他真是個滑頭,死不認罪。
「什麼地方吃飯?」他又改變話題。
「不去了。今天在家吃咖哩。」
「噯,我也愛吃你們家做的咖哩。」
「你最喜歡吃星馬歌后做的咖哩。」
「越說越離譜了。」他作勢要把我推到床上去。
我笑也笑不出來。
「怎麼了,生我的氣?」他住手。
「不是,手上有幾件棘手的案子。」
「有福不享。」
「做到這個地步。」我無奈的說:「縮不了手,回不了頭,你叫我怎麼走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