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證物袋拿出來,放在了桌子上。

“這不是之前查到過的高跟鞋和包高跟鞋的紙麼?這個東西我們之前已經調查過很多次了,怎麼了?”

楊麒麟雙手抱肩,目中帶著一抹不屑道:“這隻鞋是江南皮革廠出的,已經停產五年,上面也沒找到人體組織,無從進行鑑別,你王局長該不會以結案陳詞當中沒有提及搶劫犯中有女人為理由,要對案件重新調查吧?”

“那我只能說你這翻案的理由也太牽強了一些,這些線索我們內部都審理過了,只是為了照顧婦女情緒才沒有對外傳播而已。王局長啊,你的政治敏感度還是太低了!”

案件的結案陳詞和報道也是一門藝術,一般人是搞不來的。

當年的這份文件,還是邱華澤請來了高人指點,這才寫出瞭如此一篇高明文章。

反正都是搶劫犯,並且人都沒抓到,那就完全沒必要寫明性別。

不然到時候引起一些不太好的討論,最後還是會埋怨到警察部門沒把案子破掉。

要是隻有這麼個理由的話,哪怕王國華有陸平安和白清明這兩道關係,自己也完全有把握讓他沒法翻案!

“呵呵,楊主任果然厲害,案子都過去三年了,還對這些細枝末節的東西記憶如此清晰。”

王國華伸手拍了兩下掌,但臉上的笑容隨之就轉為了玩味。

“不過楊主任,你們是隻調查了這高跟鞋嗎?另一樣證物就一點調查都沒有?”

“另一樣?這不就是包高跟鞋的紙嗎?這有什麼好調查的?要不是當初一個調查員非要說這也是證物,當時就直接扔垃圾桶了。”

王國華直接拿起證物袋高聲道:“紙?這明明就是可以起到巨大作用,甚至直接幫忙抓到犯人的證物!這麼重要的東西你們都差點給扔了,還真好意思說當初辦案子一點錯誤都沒有?”

他那一臉的怒氣瞬間就讓在場幾人坐直了身子。

宋千秋正了正黑框眼鏡,連忙道:“證物?小王,你的意思是?”

“宋局,這張紙上雖然有很多汙垢,但還能看到一些文字內容,我們經過對比確定了這是九六年的人教版六年級語文書上冊!”

“而且經過詢問當年的辦案人員,這案子裡的女犯人在作案後和男犯人分道揚鑣,是朝著商鋪區過去的,這隻高跟鞋也是在附近的垃圾桶被發現。”

話說到這裡,王國華又從抽屜裡面拿出了兩樣東西。

一個,是一本語文書,做了書籤的頁面看起來和那本一樣。

另一本,則是當初馬先輝做的現場證人調查報告,裡面沒有任何一個人說自己看到了搶劫犯,家裡也沒失竊東西,只是聽到了一些槍聲動靜。

做完這些,王國華坐回了椅子上,一副淡然的神情說道:“怎麼樣,各位,現在這些東西擺在這裡,還需要我再說些什麼嗎?我是可以再解釋的。”

而在場的其他人,有一個算一個,表情全都變得極為震撼!

王國華掏出來的這兩樣證物,所證明的東西可太多了!

根據他的描述,可以判斷為當時女劫犯是從商鋪街那邊逃跑的,中途因為高跟鞋鞋跟斷裂,情急之下撕下教科書的目錄頁勉強包裹後丟棄。

可是她一個劫犯在外面跑路,自己身上肯定不會帶教科書的,那隻能是跑進商鋪裡撕的,或者是從學生書包裡拿的。

但,現場的所有報告都沒有提及這一點。

這也就意味著,要麼這個女犯人家就住在這一帶,要麼就是有人撒了謊!

而這個撒謊的人,很大機率就是她的同夥!

孫通皺眉道:“可是……可是這也只能證明當初排查得不夠仔細,除此之外還能證明什麼?靠這個也不能就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