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真慚愧呢!」

我感到羞愧,長了廿多歲,不但不能替父母分憂,反而害他們擔心,這算什麼呢?

「我快回來了。」我衝口而出。

「如果你要在外頭散心,我們也不怪你,不過常常打個電話回來,好不好?」

「好。」我低下了頭。

媽媽問;「錢夠用嗎?」

我哽咽,「夠,媽媽,別為我擔驚受怕。」

「你這孩子!」媽媽責怪我。

爸爸連忙說:「別責備他,他心情不好。」

「爸爸,我月底之前一定回來。」

「好,記得爸媽總是支援你的。」爸爸說。

我掛上電話,心中有另一種絞痛,我太自我中心,把自己看得太著,太不懂好歹,我有什麼理由讓父母痛心?叫他們失眠?

我抬起頭,陽光這麼美,天空這麼晴朗,世上有上千上萬的人正受戰爭及饑荒的折磨,我身體健康!無病無疾,父母健在,生活豐裕,我有什麼資格天天愁眉苦臉,夜夜呻吟?

要振作起來,要振作起來,要振作起來,不要再找籍口縱容自己。

我抬起頭,走出電報局。

我深深吸一口清新的空氣,仍然不知道該何去何從,但到底已經渡過難關,我已答應父母儘快返家,到時在家出現的人,必須是個無憂無慮的人,不能再沉迷在個人世界裡。

我張開嘴,試吹一記口哨,口哨聲居然嘹亮明快,我痊癒了嗎?我繼續吹下去,吹完一首曲子。

用腳踢起一塊石子,我微笑,笑中充滿苦澀,但是我原諒自己,情關難逃。

我買了束花帶回族館,交給老闆娘。

老闆娘嘀咕,「男孩子到底是男孩子,說失戀失戀,還不是一下子就好了,吹口哨,買鮮花,不知道又看上了哪家的女孩子,生理心理構造都不一樣,換了是女孩子,早就傷心死了。」

她自言自語的走開去。

我心中一動,女孩子,那個女孩子,那個可憐的女孩子,不知道她會不會恢復過來,當其時這麼痛不欲生的大事,嚴著的事,待過後都是一笑空的閒事而已,但人的情感是多麼脆弱,當時的瑣事已經叫我們經受不起。

我躺在會客室的沙發上,回憶到我戀愛時的樂趣,如何她一個笑一個轉身都可以令我雀躍,她佔據了我整個心,我幫助她做功課,為她籌備生日舞會,每年到我們第一次約會的日子,我都會準備一件標緻的禮物,只希望她說聲「喜歡」。

我盡心盡意的為她,巴不得廿四小時都與她在一起,以致荒廢工作,引起爸媽諸多不滿。他們從來沒有喜歡過她,說她小家子氣,無法溝通,她為我也處處忍耐,使我成為磨心,兩邊賠不是。

十年了,她終於長大,離我而去,她跟我說,與我在一起那麼多年,她從未真正開懷,一直是個賠小心的丫環;侍候看老爺奶奶的面色做人,她都為這個衰老了,不能一輩子甘心服侍我們一家,故此她要振翅高飛。

她要做一個獨立的人,叫人春得起的人,她說只好辜負我的心意,如果可能的話,她願意賠償我。

賠償我!我的時間心血與金錢,我頓時冷笑,她以為她可以賠償我!

但她不顧一切,離我而去,現在氣平了,想想仔細,她又何嘗欠我什麼,在整個過程中,我豈是白白犧牲一切?她豈不是也放了十年下去?而且在這十年當,我在她身上得到的快樂,又不是筆墨所能形容的。

我應大方的說一句:算了。

我長嘆一聲;這是最後的嘆息聲。

放在茶几上的花正暗自吐著芬芳,我心定下來。

第二天我到航空公司去討飛機票,然後最後一次去美術館,我站在那張「荷花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