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氏:“顧家小吃的味道現在已經不行了,但我們李家小吃,就是跟以前的顧家小吃一個味道的。”

李母:“你們知道為什麼嗎?因為李慕慕是我閨女,所以她就把配方給我了。”

張氏:“我們說白了其實就是一家,你們儘管買來吃,絕對沒錯的。”

路過的,還真有在顧家小吃買過的客人。

雖然吃過好吃,但也不至於天天買的程度。

所以今天便沒有去排隊。

正好路過了李家小吃攤,聽到她們這麼說,便買來試試。

“老闆,怎麼賣的?”買過顧家小吃的客人過來問。

“跟顧家小吃價格一樣,5文錢一斤。”張氏忙說。

“有試吃沒有?”客人又問。

張氏眨眨眼,不解的問:“試吃?什麼試吃?”

試吃是什麼玩意?

“顧家小吃的老闆娘,都會在攤子上擺一些切成丁的下水,沒吃過的可以先嚐嘗味道怎麼樣,好吃再買,不好吃就不買。”客人說,“那老闆娘說,這就叫試吃。”

李母的臉一下子垮了下來。

怎麼?

東西沒賣出去,還想免費吃?

“對啊對啊。”又有人說道,“我們都排隊試吃過,也買過的。”

“怎麼,老闆娘,你捨不得啊?”有人說道。

“做生意不能這麼小氣,像人家顧家小吃那樣,大氣一點兒。”有人說,“其實顧家小吃給的試吃也不多,每種滷味都是切成指甲那麼大的小碎丁。但不管怎麼說,都能讓人先嚐了,不至於買了不好吃,又覺得浪費不是?”

“你們到底有沒有試吃啊?沒有我就走了。”

“就是,我們也不知道你們的下水好不好吃。”

“光聽你們說跟顧家小吃一個味道,我們沒有吃過,怎麼相信?”

張氏轉頭看向李母,“娘,怎麼弄?”

“拿出來點兒,給他們嚐嚐吧。”李母不情願的說。

“哎!”張氏撈出滷好的下水,小心翼翼的切碎丁。

那小氣勁兒,恨不能只從下水上切下一層薄薄的皮。

客人看到她這番作態,嘲諷道:“老闆,就你切下的這一層皮,誰能嚐出是什麼味道?”

“指甲蓋大小的肉丁都不捨得啊?”

“光你們這小氣勁兒,跟人家顧家小吃就比不了。”

李母就聽不得別人說她們不如顧家小吃,頓時黑了臉,對張氏說:“你幹什麼呢!切大點兒!”

張氏一咬牙,切下一塊小手指甲蓋大小的碎丁,給了客人,“你們嚐嚐吧。”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