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也不能以行為之良善與否來算計“作”、“做”兩字之可通用與否。在較完整的詞典裡你總會找到“做親”這個詞條,意思就是結婚、成親,可是絕對找不到“做贅”——要男方贅入女方之門,得同“作嫁”一般講“作贅”。同樣是結婚,差別何以如是?

“作福”是個來歷久遠的字,《書經?盤庚上》即有:“作福作災,予亦不敢動用非德。”福可以作,那麼壽可作乎?大約是不成的,小學生倘或把該寫成“做壽”(辦慶生會)的寫成“作壽”,嚴格講究的老師會以筆誤論處,那是這孩子自作自受。

說到了學校裡的教學,我就一肚子火,我們的教學設計似乎很鼓勵老師們把孩子們“逗迷糊了之後”,再讓他們以硬背的方式整理出正確使用語言的法則。比方說:A、作一;B、作揖;C、作料;D、作踐;E、作興。上述哪一個詞中“作”字的讀音同“做”?

你不是中文專業,你傻了。程度好一點兒的會在A和D之間選一個,程度泛泛的瞎蒙範圍就大一點好了,了不起是五分之一的機率。

我跟我家七歲和五歲的小朋友解說“作”和“做”這兩個字的時候,是先告訴他們:這兩個字都各有十幾個意思,“作”的諸意之中有一個意思是“當做”、有一個意思是“作為”;而“做”的諸意之中有一個意思就是“作”。這是什麼意思呢?意思就是:這兩個先後出現差了將近一兩千年的字早就被相互誤用、混用成一個字了。我們只能在個別習見的詞彙裡看見大家常見的用法,語言這事兒沒治,就是多數的武斷。

我區別這兩字的辦法有什麼過人之處嗎?沒有,我每一次用字不放心都查一回大辭典。兩個孩子異口同聲地說:“所以你眼睛壞了。”

本頁旁註:倒數第四段的答案為A,語出《管子?治國篇》:“是以民作一而得均”。B為第一聲,C、D、E皆為第二聲。

20。西

五歲的妹妹除了在直排輪上縱橫捭闔、如入無人之境以外,所有的學習都落後哥哥一大截。全家人一點兒都不擔心——反正她還小——我們似乎認為這是生日相去兩年三個月自然的差異。

可是且慢!那直排輪該怎麼說?經過八小時正式的直排輪課程操練,張宜已經能夠站在輪鞋上一連闖蕩兩小時,完全沒有受過訓練的張容卻只能屢起屢僕,挫中鼓勇。妹妹風馳而過,撇轉頭問一句:“你怎麼又摔跤了呢?”

暑假接近尾聲的時候,我試探地問張宜:“你直排輪學得那麼好,要不要跟哥哥一樣學寫幾個字呢?”

張宜想了想,說:“寫字跟直排輪有什麼關係?一點關係都沒有。等一下等一下!有關係有關係——直排輪跟寫字都有‘老——師’。”

但是她沒有想到,教寫字的老師是我。一聽說我要像京劇名伶裴豔玲她爹那樣一天教寫五個字,張宜的臉上很快地掠過一副難以置信的表情,說:“你不是隻會打計算機嗎?”

我已經很久不用硬筆寫恭楷,稍一斟酌筆順,反而躑躇——耳鼓深處蹦出來一個簡單的問題:孩子為什麼要認字?有沒有比書寫文字本身更深刻的目的?張宜卻立刻問:“你忘了怎麼寫字嗎?”

“沒有忘。”

“那你在想什麼?”

就是那一刻,我想得可多了。我想我不應該只是為了教會孩子寫出日後老師希望她能運筆完成的功課而已。我應該也能夠教的是這個字的面目、身世和履歷。這些玩意兒通通不合“時用”,也未必堪稱“實用”,但卻是我最希望孩子能夠從文字裡掌握的——每個字自己的故事。

我先在紙上畫了一個帶頂兒的鳥巢。一橫,底下一個寬度相當而略扁的橢圓圈兒,圈中豎起兩根支柱,頂著上頭那一橫劃。是個“西”字。

“這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