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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簡單的事情,格倫沃姆,我問你,你有自己的馬和武器嗎?”
“有的,我有一匹馬,這是我用給湯姆老闆工作的那些錢換來的,而且我還有這把刀,它叫做刺牤,是我的父親留給我的唯一遺產,其他書友正常看:。”馬廄小廝急忙回答說。
“刺牤,嗯,你用這把刀用的還可以,你的父親曾經是個騎士?”威爾普斯說。
“不,他是個屠夫,專門宰牛的,這把刀的名字就是為了紀念他的職業。”格倫沃姆挺起胸膛回答。
“屠夫的孩子……”威爾普斯咂摸了一下這個字眼,有些懷疑的看著格倫沃姆,“那你的騎術和刀術,是和什麼人學的?”
“騎馬是我自己摸索的,也找到過一些騎馬的客人討教過,至於這把刀,父親教過我怎麼用。就是把敵人當成是一頭最兇惡的牤牛,一刀刺過去就行了。”格倫沃姆的回答讓威爾普斯忍不住露出苦笑。
“看來我剛才也被當成一頭牤牛了。”大騎士長嘆了一口氣,然後抬起頭來說:“李維少爺,這個小傢伙很有意思,讓他和我們一起去德克城吧?”
“當然可以,威爾先生,而且恭喜你,收了一位新的侍從。”李維臉上泛起一絲笑意說。
聽到李維的話,格倫沃姆的臉上露出了歡喜的表情,不過威爾普斯卻搖了搖頭說:“沒有那麼簡單,我還要好好考驗一下他,即使是資質不錯,也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夠成為騎士的。”
踢踢踏踏的聲音從來時的方向傳了過來,李維抬頭看去,看到從光耀大道的北方走來一匹清俊而消瘦的白馬,馬背上坐著一個俊美瀟灑的吟遊詩人,一件灑滿金線的綠色斗篷包裹著他纖細的腰身,更顯得背後那個藍色的大包袱格外引人注目。
“兩位騎士爺早安,我們又見面了,書迷們還喜歡看:。”吟遊詩人舉起斜插著著三根孔雀羽毛的帽子行禮,姿態非常優美大方。
“魯濱遜?瑞斯特先生。”李維似笑非笑的看著歌手,“這似乎不是一場巧遇吧?”
“當然不是,李維大人。”瑞斯特在馬背上微微欠身說,“請您允許我也陪伴您到德克城去,我看到了英雄故事的開頭,也想看看故事怎麼發展。”然後他笑了笑,補充說:“而且說不定就是創作出一首好詩歌的題材呢。”
“是啊是啊,李維小少爺,虔誠的巴布魯帕也要和你們一起走,一起去德克城那裡。”從吟遊詩人背後的那個藍色包袱裡發出了顯得有些尖銳的熟悉聲音,緊接著巴布魯帕那顆圓溜溜的腦袋就露了出來。“啊,德克城,一想到我能夠回去夢寐以求的故鄉,我就心馳神往,不能自抑……”
“哦,巴布魯帕先生,你沒有跟上來的時候,我們還以為要重新找個嚮導呢。”李維點頭答應說,“不過,我記得你不是出生於榮耀之都菲爾梅耶,還在大聖堂受過洗嗎?”
巴布魯帕極快的抬了一下眼睛,然後撓著腦袋說:“當然,當然,我是菲爾梅耶人,但是我在德克城生活了那麼久,這座城市就像是我的第二故鄉一樣了。”
“那麼,就希望在德克城,不會有什麼關於虔誠的巴布魯帕先生的通緝令嘍。”李維笑著把話說完,然後一抖韁繩撥轉馬頭,“現在,讓我們繼續趕路吧!”
就這樣,從兩個人變成了五個人的小小隊伍重新出發,沿著光耀大道向南疾馳。德克城在他們前方大約還有兩三天的路程,不過越向前方,道路越平坦寬闊,而道路兩邊的人煙也漸漸稠密起來,偶爾還能夠看到一兩座簡陋的歇腳旅店。商旅也漸漸多了起來,在當天日落時分,李維等人就遇上了一隊從德克城出發,前往北部邊境萊恩子爵領的商隊。
和通常那些來往於北部邊境的商隊相同,這支商隊的規模很小,只有三個騎著馬的護衛和一輛大車,大車上面似乎裝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