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董事長夫人基本不來公司,所以這個老女人才這麼肆無忌憚,董事長的兒子倒是常來,不過似乎並不在意這個老女人,員工們一看,沒指望了,也就只能儘量避著這個老女人了,然而這個老女人作為張然他們的頂頭上司,是根本沒辦法避開的,所以他們這個部門幾乎是全公司職工最不願意來的地方。

張然知道,老女人每天來這麼早其實就是想抓那些遲到的員工,要是沒有人遲到,她就會在辦公室裡睡個回籠覺,這段時間是他們部門難得的輕鬆時光,所以張然覺得趁著老女人不出來巡視,趕緊將資料和劇情看完,到時候要是沒必要留在這家公司,那他就果斷辭職。

這次的顧客有兩個名字,小時候叫張大勇,後來找到親生父母,又改名叫林志傑了,不過因為林志傑才是他的真名,所以資料裡也只用了林志傑這個名字。

林志傑出身豪門,父親林豪是林氏集團董事長的兒子,母親鄒雯是鴻飛集團董事長的千金,兩人門當戶對,婚後感情也很好,等到兒子林志傑出生後,就更圓滿了,然而世事無常,林志傑兩歲多的時候,因為保姆的疏忽,被人販子拐走了。

出了此事,鄒林兩家派出無數人手尋找,甚至懸賞尋人,給出的賞金肯定比賣一個孩子要多得多,然而林志傑依然沒有被找回來,鄒雯認為都是因為自己只顧工作,將兒子交給保姆照看,才讓兒子被拐走,雖然鄒林兩家出手,懲治了保姆,但鄒雯心裡還是很愧疚,她不再去鴻飛集團工作,將全部精力放到了尋找兒子上面。

然而鄒雯找了幾年,依然沒有訊息,她越來越絕望,甚至想要自殺,最後林豪看不下去,就找到了一個和林志傑長得很像的男孩兒,領養了回來,取名林志文,希望以此慰藉鄒雯的內心。

因為林志文真的很像林志傑,所以鄒雯不知不覺就將他當做了親生兒子,所有的母愛都傾注到了林志文身上,同時,她也沒忘記尋找林志傑,但多年的無功而返已經讓她越來越不抱希望了,但是她卻沒想到,老天竟然開恩,時隔二十年,終於將她的兒子還了回來。

這些都是林志傑被鄒雯認出來並帶回家後,得知的往事,彼時,林豪已經成為了林氏集團的董事長,鄒雯卻並沒有在鴻飛集團任職,但卻有不少的股份,僅次於她的哥哥,鴻飛集團的現任董事長鄒奇,而鄒林兩家的老一輩,則都已經過世了。

林志傑被拐之後,人販子將他賣給了山溝溝裡的一對兒夫妻,這對兒夫妻當時已經四十多歲,但卻一直沒有孩子,這才用全部積蓄買下了林志傑,希望林志傑能給他們養老送終。

買下林志傑之後,這家人幾乎是一窮二白了,可想而知,林志傑的生活有多麼貧苦,不過這對兒夫妻對林志傑很好,只要弄到一點好吃的,就全都留給林志傑,而隨著年齡的增長,林志傑也漸漸忘記了之前在林家的記憶,他只知道自己不是現在的父母親生的孩子,但自己的親生父母是誰,卻一點頭緒也沒有了。

林志傑二十歲的那一年,養父母相繼病逝,隨後養父母的親人以他並不是親生骨肉為由,將他趕了出去,幸好外出打工的同鄉正好回了家鄉,見林志傑可憐,就將他帶出去一起打工了,林志傑的身體沒有同鄉那麼壯實,所以沒辦法和同鄉一起在工地幹活兒,最後在同鄉的幫助下,成功當上了林氏集團的清潔工,也正是因此,林志傑才找回了自己的親生父母。

第120章 被拐兒童,豪門恩怨

鄒雯基本不去林氏集團,按理說也就根本不會見到林志傑,不過大約是老天被鄒雯的誠心感動了,所以在林志傑當清潔工的第三年,林豪出了車禍,急需輸血,但是林豪的血型是很少見的熊貓血,如果手術中出現大出血,那麼醫院血庫裡的那些熊貓血就有些不太夠了,所以最好儘快找人來獻血。

當時林氏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