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姐,你這可是為難我了,我到哪裡去找有錢的老闆啊。」文雋推脫道。

「你太謙虛了,以你在香港電影圈的地位,那些老闆都要來找你呢。」劉曉慶恭維道。

「好吧,我幫你們問問先。」文雋勉強道。

到這時候他還是沒有說死,留有餘地。

告辭之後,文雋回到家裡,整理了一下思路,開始打電話,最好查證的是《阿郎的故事》,這部電影的確有林子軒的參與。

他向在花城的朋友詢問,內地熱播的那部《京城人在紐約》投資規模和製作單位都沒錯,是林子軒和姜文合作的電視劇。

至於更深的資訊他就查不到了,比如林子軒的岳父是文化部的官員。

文雋在京城還沒有那麼深的關係網,內地的資訊還是相當的封閉,不是真正一個圈子的熟人不可能知道的那麼清楚。

不過有了這些也就足夠了。

文雋下定了決心,作為一名製片人,他和不少投資商都很熟悉,對於這部《陽光燦爛的日子》他有自己的打算。

這部電影的風險的確大了些,那就找人共同承擔風險好了,多找幾位投資商共同投資。

他從和自己關係不錯的投資商中選擇了四個人,兩名香港人和兩名臺灣人。

「投資這部片子應該是划算的,姜文是一位演技很好的演員,我相信也會是一位好導演,他在大陸很有名氣,劉曉慶不用我說,你們都清楚,還有一位著名的編劇,在大陸的影視行業很有地位。」文雋勸說道「我們出錢,就當不是投資這部片子,而是投資到這些人身上,以後肯定會有豐厚的回報。」

「那資金怎麼監管?不能隨便他們用吧?」有位投資商疑問道。

他對大陸的環境不放心,覺得這些人拿著錢會亂用掉,最終什麼都落不到。

「這個請放心,我會擔任這部片子的監製,到內地幫著他們拍戲。」文雋回答道。

監製主要負責監督劇組的開支,協助安排日常事務,包括拍攝日程計劃和後勤保障等,和製片人有很大不同。

在香港電影圈,監製是個很重要的角色,他能對導演的創作提出意見和要求。

有了文雋的保證,投資商放下心來,他們以前和文雋合作過,相信自己人。

除了一位臺灣的投資商覺得風險太大退出外,另外三位投資商達成了合作協議,每人拿出大約三十三萬美金,總共一百萬美金,投資給姜文的這部新片。

他們對這部文藝片興趣不大,只是想藉機打通和內地的關係。

這個關係可能現在用不到,但以後的事情誰也說不準,拿兩三百萬港幣投機一次很划算。

這筆錢不會一次到位,而是分批支付,這是擔心如果拍攝的過程中遇到問題,能夠及時撤資,不至於血本無歸。

有了前期的資金,劇組就能籌備起來,挑選演員,儘快開機了。

談好了這一百萬美金的投資,文雋打電話給劉曉慶,告訴她這個好訊息,約好明天見面,簽署協議,明確投資商的收益和分配問題。

電影雖然還沒有籌備,但以後的票房和版權的歸屬要先說清楚,這就是在商言商。

而且,既然是合拍片還要成立一家香港的電影公司和內地的華國電影製片公司簽署協議。

這種電影公司相當於皮包公司,在香港非常普遍,有時候拍完電影,大家分完帳公司就解散了,下次拍電影的時候再建一個新公司就是。

在香港,一部電影就是一個商業專案,採用的是商業模式,不像內地電影廠拍攝電影採用的是行政模式,這就是兩者的區別。

華國電影想要和世界電影接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