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imon。我來了。”

這是變聲器處理過的聲音。所有人同時一凜,看向薄靳言。簡瑤的心裡就像壓了塊巨石,也側眸望向他。

而薄靳言沒有半點表情,只眸色冰寒的盯著螢幕。

然後,“他”宣戰了。

“Simon,輪到你了。”他輕笑著說,“請為我畫像。”

作者有話要說:可憐的小Simon,你是不是要畫四幅像出來啊哈哈哈哈,後面有小劇場,往下看

——————————

首先,這是全文最重口的一章,其實你們看重口我都略寫了,譬如剝皮我都沒具體描寫。後面不會這麼重口了,膽小的妹子扛過這章就ok了;

其次,感謝大家昨天為我投票,我還去看了你們的推薦詞呢,感動死我了,我把推薦詞全都複製下來儲存在電腦上了,以後碼字沒動力就看一遍,瞬間滿血復活!

第三,解釋一下,為什麼主戰場來到香港。

因為不能是大陸,大陸不能出現如此兇悍的歹徒,居然沒有馬上落網的情況,你們懂的!

其次不能是美國,中國警察沒權力辦案;

再次也不能是東南亞,雖然那裡是我的主戰場,我很喜歡,條件也很適合這次案件,但是鑑於你們都不喜歡,算了。。。

所以,我們只剩下香港了。

最後,是與今天正文氛圍完全不符的小劇場——

小劇場——他的歌聲裡2

事實上,在遇到簡瑤之前,26年的生命裡,薄靳言只唱過一次歌。

一次,就絕殺。

那是博士畢業典禮,當晚,熱愛亞洲文化的犯罪心理系主任,邀請愛徒們去了一家日式卡拉OK唱歌。本來這種活動,薄靳言是不屑一顧的,但是系主任是他僅有的欣賞的幾個人之一,所以還是勉強去了。

坐在燈光閃爍音樂轟隆的包廂裡,每個人都很High,拿著麥克風扭來扭去沙啞高歌。唯獨薄靳言清冷如玉獨坐一隅,喝著清酒。

這時就有女孩子起鬨了:“Simon唱一首!”

“是啊,從沒聽過Simon唱歌!”

薄靳言只淡淡掃她們一眼:“沒興趣。”轉頭看向系主任:“我可以走了嗎?我想,今晚的禮節方面我已經充分的做到位了。”

系主任也喝得高興,大鼻子紅撲撲的,搖頭晃腦說:“不行,今天是我的Party,你唱一首歌,才能走。這是我給你最後一個任務。Simon,難道你的歌聲很難聽,不敢唱嗎?”

薄靳言譏諷一笑:“怎麼可能?”

眾人全興奮了,也不鬧了不吵了,等著這位英俊冷漠的華人男子獻唱。

薄靳言坦然自若站起來,走到螢幕前,拿起麥克風,點了首正當紅的《You are beautiful》。倒不是他喜歡這首歌,只是滿大街所有電臺都在放,聽了幾遍就記住了。

至於自己唱歌好不好聽?由於從未唱過歌,所以薄靳言對這個問題的判斷是——當然好聽。

為什麼?

廢話,這種簡單的技能,他可能掌握不了嗎?

音樂聲響起……

漂亮的薄唇微啟——

“My life is brilliant。(我的人生精彩燦爛)……”

才唱出第一句,所有人就呆住了——

這是、這是……

完全走調了啊!

顯然,薄靳言一開口,也察覺到不對了。但他絕不會在這種時候甩手離去,冷著臉,拿著麥克風繼續唱——有什麼問題?他一定很快就能找到感覺。

歌聲從他嗓子裡不斷飄出來。只是,平時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