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滿足條件的只有兩國,東海琉球,南洋蘇祿。

條約早就簽字蓋章,握在朱常瀛手中,只等湊齊了送入京城敲上皇帝玉璽。

其實兩國略有不同。

琉球國王冊封自不必說,早就約定俗成,而今軍事、經濟、外交也完全握在瀛洲手中,文教正在鋪開,說他是大明一府也完全不過分,而琉球王則幾乎等同於大明一藩王,就吃喝玩樂吧。

蘇祿顯然還沒有走到這一步,相差十萬八千里,那位蘇祿王也是個愛折騰的主,連年征戰,一心想要做大做強,將棉蘭老島納入掌控。由瀛州託管的關稅都被這廝換成了武器,就還欠著瀛州幾萬兩。

這都不重要,慢慢來,哪天他死在外邊,作為好兄弟的朱常瀛一定好生照顧他那些後宮,並傾力扶植他的繼承人。

說也奇怪,棉蘭老島也不知有什麼魔力,西班利亞念念不忘,蘇祿也是如此。就去爭吧,瀛州軍避而遠之,四百年後的歷史告訴朱常瀛,那地方誰也征服不了,雨林裡的土著牛著呢。

第二等,保護國。

除接受大明皇帝冊封,不得僭越稱帝之外,其他四點滿足任意兩點即可。

所謂的保護國,即在受到外來侵略時,大明軍可提供有條件保護,或者提供武器或者直接出兵或者貸款。而這個條件就很寬泛而沒有具體規定了。

滿足這個條件的不多,同樣只有兩個,中南半島的佔婆,婆羅洲的渤泥。協議同樣是早就簽訂了的,只等皇帝落印。

第三等,宗藩國。

只要接受大明皇帝冊封,同意關稅協商就成。最典型莫過於安南,暹羅,名義大過於實際,約束力極其有限,大泥、安南等國也屬此列。

除此之外,還有個第四等,貿易國。

冊封都不需要,但凡同大明有正常貿易的皆可劃入此列。

人分親疏遠近,國與國自然也不例外,利益只是其中一個考量指標,是否彼此認同才是根本,反過來說,如果沒有彼此認同,也很難形成利益共同體。

就如安南三股勢力,其文化同大明同根同源,但骨子裡就是看大明不順眼,看不順眼就對了,朱常瀛看他們也是如此。

既然劃分了等級,那麼待遇自然不同,第一等不需要說,享受大明人同等待遇,第二等除擁有朝廷規定的朝貢待遇之外,其國商人還可以享受一定的稅收減免。第三等則只擁有朝廷規定的朝貢待遇,其國商人將得不到任何稅收減免。

國際慣例,對外國商人徵收的關稅自然要比本國商人高,而且高很多。

第四等,正常生意往來而已,譬如亞齊、真臘、西屬馬尼拉、尼德蘭東印度公司、葡屬商人等等,既然為最低一等,關稅自然更高。

這就是經過多次討論,幾經修改而來的大明新式宗藩體系。

他不完美,但卻是當下的最優解。

政治上以法統確立大明在南洋的霸主地位,經濟上以關稅調節外國商船來明數量,在拉攏一批打壓一批的同時,又能促進大明手工業航運業發展。軍事上也不會單打獨鬥,而是在拉攏小部分盟友的同時,極力減少敵人!

第三步,頒佈實施《關稅法案》。

法案要旨有二。

第一,對原料進口施以低關稅,甚至免稅。譬如糧食、棉花、皮料,礦產,木材。

第二,對貴金屬成品施以高關稅,譬如金銀飾品、銅質用具。

第四步,劃定市舶司轄區,拍賣土地,鼓勵商人入駐,設立各類手工工場,工場自成立之日起兩年免徵經營稅。

新法將通行福建、廣東、瀛州諸市舶司,關稅司。

忙忙碌碌中,不知不覺間已是臨近7月底,朱常瀛輾轉懷遠驛、香山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