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饞貓。”

高之晗聽話的張開小嘴,雖然不知道是什麼,但是八九不離十能猜到是唐璟做的好吃的。

她很滿足的咬住了唐璟手裡的餅乾,心滿意足的津津有味的嚼著。

“你還有沒有給別人做過?”她懷疑的問。

高之晗吃完又張開小嘴,湊了過去。

唐璟很樂意的喂高之晗吃餅乾,他認真的回答:“沒有。”

“我不信,你不是說,十年前你喜歡一個女人麼?你那麼喜歡她,沒給她做過?”

女人不能寵,越寵越有種。

“傻瓜,那個時候,我還沒學會呢。是她離開我之後,我跟我的廚師學的。我小時候媽媽最喜歡給我做甜點。我一個人無聊,為了打發空餘的時間,自己做給自己吃的。

後來覺得做給自己吃很孤獨。但是又不知道應該做給誰吃,知道那天看你生病,我也不知道是怎的,突然很想照顧你,想把我最好的東西全給你。可能就是因為我喜歡你。”

唐璟最近再也不惜字如金了,惜字如金的人通常都是心理的活動很大,兒越是表面上嘰嘰喳喳的,反而心理孤單的很。

唐璟以前不管什麼時候,那顆受傷的心始終沒有著落,後來遇見了高之晗,忘了傷疤,忘了痛,忘了很多東西,多了快樂。

這個女人又傻又笨,還沒有心眼,天性善良,唐璟最終還是被高之晗所征服了。

“那我算幸運的了,能吃上唐總做的小點心,是我的榮幸。”高之晗滿意的笑了起來。

是不是一定要失去一樣東西,才能換來幸福?

高之晗之前沒失明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