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這個他,是左震?”明珠蹙起眉,“既然知道事情已經不能再挽回,不如放開手,這樣鑽牛角尖只能毀了你自己,你知道不知道?”

“打算?”明珠一哂,“打算做什麼,和能不能做到,根本就是兩回事。你如果真的要忘記,那麼扔了他送的衣裳,扔了他送的首飾,重新打扮得花枝招展,在百樂門的舞臺上顛倒眾生。這才是忘記。”

錦繡的手一抖,“哎呀”一聲,熨斗燙了手。

“燙到沒有?!”明珠嚇了一跳,一把拉過她的手,仔細看了看,“還好,沒傷著。”一邊說,一邊回頭去找藥膏,“我記得抽屜裡有支燙傷膏,哪裡去了……”

錦繡卻站在那裡怔神。燙到沒有?還好,沒傷著。這句話怎麼這樣的熟悉?忽然記起那天,左震在百樂門教她跳舞的那一天,他的菸灰掉下來,掉在她的手臂上,當時——他也說過這句話。他也曾經這樣握住她的手,緊張地探視,當時不小心洩露的一絲憐惜一絲緊張,她卻還以為是自己眼花。

當時氣氛微妙欲言又止,卻只在她的懵懂裡擦肩而過,直到如今才明白,可是太遲了,一切都已經灰飛煙滅。

明珠已經在屋子裡翻箱倒櫃地找出了那支燙傷膏,過來遞給錦繡,“快去洗洗手,塗點藥膏,看手背都紅了。”

錦繡接過來,卻忍不住心裡再一酸。這支藥膏——這支藥膏,分明是當日她被熱酒燙傷了手,左震吩咐侍應送出來的。她一直收在身邊,卻被明珠翻了出來。

明珠說得一點都沒錯,她這樣,不能算忘記。她應該扔了所有他送的東西,重新打扮整齊,重新回到百樂門,繼續跳著她的舞,繼續周旋在或生或熟的客人中間,這才是她應該過的生活。可是,就連一句話,一支藥膏,都叫她想起那個深深刻在心上的名字,她哪來的勇氣再踏進百樂門?那裡每一寸地方,每一分空氣,都有著他的影子,他的氣息!

不是不想忘,而是不能忘。

每一天,每一夜,都總是在睡夢裡忽然清醒,黑夜那麼靜,四周悄無聲息,只有她一個人對著四面牆,回憶那麼清晰,從心底紛沓而來,扯起一陣一陣辛酸和絞痛。常常從噩夢中驚醒的那一刻,都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醒著,還是在做夢?眼淚到底是在夢裡,還是真的流下來,無聲無息,在寂靜的黑暗裡流得那麼洶湧。

越是想逃避,就越是會想起,她何嘗不知道自己傻,何嘗不想擺脫一切重新做人,就當作一切都沒有發生過。可是,說來容易做來難,太多事情都不由人。

“錦繡,你又走神了。”

明珠在一邊無奈地嘆了口氣,“不要再胡思亂想了,好好休息一下才要緊,看看你自己,瘦得那麼厲害,這樣怎麼行!我去叫廚子弄幾樣小菜給你調養一下,你想吃什麼?”

錦繡搖了搖頭,只是一笑,“你放心,我沒事,等一會兒吃過晚飯,不是還說好了要陪你去看戲?”

“錦繡,看誰來看你了?”她俏生生地在門口微笑,朝錦繡眨了眨眼,那神色似乎帶著幾分說不出的神秘。

誰?錦繡一怔,她已經離開百樂門很久了,以往認識的客人也早就沒了聯絡,這個時候誰會來?難道——難道是——

她霍然回頭,三步並作兩步奔向門口,跑得太急,差點帶翻了身邊那把椅子,哐啷一聲響,膝頭傳來一陣劇痛,她也顧不得回頭扶一把。

待衝到了門口,看見阿禧身後不遠,站著一個男人的背影,長身玉立,修長英挺,黑色的呢子外套似曾相識……這一剎那,彷彿連呼吸也要停止,心跳忽然漏了一拍——那個名字就要脫口而出的瞬間,他忽然回過了頭。

錦繡驀然呆住了。衝到嘴邊的那兩個字,硬生生凍結在那裡。

不是左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