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隻,花生米一碟,拌黃瓜一盆。

趙允初端起酒碗微笑問,“來一口?”

姜銘端碗,與他對視一眼,便將酒一飲而盡,“好酒!”

“喜歡就好。”趙允初說著,也舉碗喝了一口,放下時,裡面還有大半的酒,“我的酒量一向很淺,也就只能陪你這樣了。”

“不礙的。”姜銘拿過酒罈,給自己滿上。

趙允初看他自斟,並未攔阻,也無伸手相幫的意思,而是微笑問,“既然來了一葉之秋,為何過門而不入?是怕我請不起酒嗎?”

若不是他派人去請,姜銘早就離開了,此時他問起,姜銘便回了句,“忘了路,忘了門。”說完,又是一碗酒下肚。

趙允初陪他飲了一口,才問,“是不是也忘了我?忘了她?”

姜銘輕輕點頭,“忘的很遠。”

遠的隔了兩千年!

你們在那邊,我在這邊,恨不能舒,怨無人訴,縱使不忘,又能奈何?

趙允初輕輕捻了一下酒碗,伸手拈起一顆花生,丟到嘴裡,咬碎咀嚼,“還是記得的好。”

“我也想記得。”姜銘再飲一碗酒,抓起羊腿,張嘴撕下一塊肉來。

趙允初看他一眼,勸道,“人力難及之事不提,喝酒。”

“幹!”姜銘的回應只有一個字。

趙允初看他真的一飲而盡,伸手拎過酒罈,把酒添滿,也端起一飲而盡,想是喝的太急,他的臉一下變了顏色,偏頭捂嘴乾咳兩聲,轉回頭來,“咳咳……是我逞能了。”

“你不必如此。”見他如此,姜銘腦中猛地浮上一個念頭——他不是司馬臨風!

司馬臨風和他一模一樣,都是景畫為面,詩文做骨,謙謙在手,溫潤如玉的公子。

可司馬臨風絕無他這般豪氣,更少了猜度人心之智。

“你放心好了,只此一碗,絕無二回。”趙允初比任何人更懂量力而行的道理,而況與姜銘共飲,這一碗夠了。

“那就好。”姜銘也不希望有第二回。

夾兩筷黃瓜下肚,待臉色好了些,趙允初才看著姜銘道,“真沒想過我們還能像這樣坐在一起喝酒。”

以前的姜銘,趙允初怎會放在眼中,更別提私院共飲,他可配?

“我也沒想到。”兩千年前,姜銘可從未想過魂穿千年,與人共飲。即便在當時,他也沒想過自己的酒友是翩翩公子、詩畫書生,他的酒友該是可縱馬提戈、黃沙染血的男兒。

可如今……

蒼天弄人,誰能奈何!

姜銘連飲三大碗酒,才把這湧起的心緒壓下去。

看他飲酒如飲水,趙允初嘴角抹出笑意,“家裡多的是酒,你不用喝的這般急……你來了。”

他最後一句,卻不是對姜銘說的。

慕容蘭心走進院來,看到他們兩個對桌共飲,腳步一頓,才緩步走到近前,坐到趙允初一側,問道,“你們兩個怎會一起喝酒?”

“姜銘陪我來看朋友,要離開的時候,趙少爺有請,我們就過來了。”一直默不吭聲、數指甲玩的錢貝兒主動介面。

“原來是這樣。”慕容蘭心看她一眼,又去看姜銘,“酒好喝嗎?”

姜銘還沒回答,錢貝兒又先開了口,“趙家的酒應該錯不了,不過可能還是比不上我家的女兒紅,當初姜銘可是抱著罈子喝的。”

“哦。”慕容蘭心輕應一聲,伸手去抓花生米。

趙允初看看兩個女孩,最後微笑看向錢貝兒,“我是家中獨子,所以這個院子裡,還真是沒有上好的女兒紅,若姜銘喜歡,也只能去別家討了。”

“有酒就行。”姜銘說完便吃肉喝酒,一下變得無趣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