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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郡縣鄉亭都有當地駐軍協助執行人口統計任務,讓每戶的家庭成員都要當地官府衙門,由當地官吏當面驗視,檢視完畢發放戶籍憑證,憑證是一張硬殼紙,上面有個大概的畫像,畫像下面的資訊有郡、縣、鄉、亭、裡等所在地名、姓名、性別、年齡、身高、膚色,上面蓋著當地縣尉的大印。
雖然呂布已經想法設法鼓動民眾主動申報戶口,但不可避免會有一些人把官府的意思曲解拒不到官府申報,甚至還有一些有過劣跡的不敢露面的,呂布便下令發動檢舉,光熹元年十月前,完成冀州、幷州人口調查,到時候還沒有入戶者又非新移民,不僅本人罰做官奴,所在亭長、里長皆要罰做苦役。
三個月過去後,整個冀州、幷州人口統計出來,總計有八百七十七萬六千四百五十二人,男子有三百九十三萬四千一百二十二人,女子有四百八十四萬二千三百三十人,女子比男子多出九十一萬。
呂布對這個結果並不驚訝,他早就想得到,世家隱匿的人口會遠超過大家的估計,按照原先估計的世家隱匿人口而估算出來的冀州幷州人口不過是七百萬,現在看來,那個估計還是太保守了。可能還有某些世家有一些隱匿人口尚未報上來,最近幾個月陸續從其他州郡投奔過來的流民算起來,現在的冀州、幷州大概有九百萬人口,算是大漢鼎盛時期總人口的六分之一。
呂布剛穿越到這個時空,恰逢十常侍之變,他說服丁原帶兵入了洛陽城,參與進去,呂布乘機救了太后和天子劉辯、陳留王劉協,開始了自己非常規的發跡歷史,呂布還乘機派魏續、宋憲洗劫了皇宮裡的典籍,其中便有大漢的戶籍典籍。
呂布本來認為按照古代的條件,很難做什麼人口普查,但看了從洛陽皇宮抄掠出來並運來鄴城大將軍的典籍後,他發現不能低估古代人的智慧。
這個國度最遲在周代就已經普遍開展了人口核查,且形成定製。《周禮?地官?小司徒》記載:“小司徒之職,掌建邦之教法,以稽國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乃頒比法於六鄉之大夫,使其各登其鄉之眾寡”。可見,當時設定的“小司徒”和“鄉大夫”等官職的職責中就包括了人口核查事務—登記民之“眾寡”。
呂布大規模地進行人口統計,並未引起強烈的反彈,就是因為在漢代,人口核查制度已經得到鞏固和發展,戶口典章制度已經日臻完善,每年農曆八月,各郡、縣都要核對戶籍,進行人口統計。
呂布重視人口,是因為人是構成社會生產力的最重要因素,“富國”、“強兵”都離不開人力資源,所以必須掌握本國的人口狀況。
以前的劉漢朝廷之所以年年搞人口核查,跟當時賦稅與徭役制度是分不開。呂布當政之前,直接以納稅人為課徵物件的“人頭稅”曾經是劉漢朝廷財政收入的一大來源,此外,百姓還須無償承擔各種徭役,在這種賦役制度下,人口核查就成為政府財政、稅收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漢代課徵的“人頭稅”主要有“口賦”與“算賦”。“口賦”是對七至十四歲的少年兒童徵收的一種稅,每人每年繳納二十錢,作為皇室收入。當時,為了推行國家的有關社會經濟政策,算賦對商人、十五歲至三十歲的未婚女子、以及奴婢均有加重徵收的規定;對孕婦、產婦、以及有年過八旬老人的家庭則有免徵規定。此外,漢代規定百姓從二十三歲至五十六歲均有服徭役的義務,徭役的種類主要包括:適齡男丁一生中須到國都服兵役一年,稱為“正卒”;到邊塞戍守一年,稱為“戍卒”;每年在所在郡縣服勞役一個月,稱為“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