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2章 奉獻最光榮(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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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今天跟著一起上山的,每個都是幹活的勞動力。
但是八名知青會差點意思,再加上小妹李琳剛剛扭傷了腳,所以李傑覺得還是做足準備比較好。
聽到李傑的安排之後,眾人雖然感覺到有一些遺憾,不過他們也知道,這是最好的辦法了。
於是他們紛紛扛起了野豬向山下趕去,至於先前抓到的野雞,野兔,全部都集中在幾個揹簍裡,由四名女知青,還有李傑以及另外兩個放哨的村民揹著。
當一大群人扛著十幾只野豬,揹著揹簍滿載歸的時候,立刻就引起了整個李家村的轟動。
野豬屬於大型獵物的,名義上可是屬於國家的,所以也不可能,是誰扛回來的就去分給誰,那樣也會讓其他人眼紅,甚至是到公社去舉報。
類似的情況,村裡早就有了相應的處理辦法,打到大型獵物的村民,可以獲得分配獵物的優先權而且會多得一些肉作為補償。
放在幾十年後,這樣的決定,可能有些草率,甚至對打到獵物的人不公平。
但在這個年代人人都講求奉獻,公有制意識深入人心,哪怕是心中不情願也不可能將野豬這樣的大型獵物據為己有。
除非是神不知鬼不覺的那種,雖然那樣的事情也有人這樣幹過,不過被村裡其他人發現後,被戳脊梁骨都是正常的事情。
畢竟現在都講究奉獻最光榮,為村裡人打到獵物,也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情。
所以眾人帶著十幾只野豬回來的時候,整個李家村的人全部都跑出來看熱鬧。
很多人來噓寒問暖,還有一些人搭把手把野豬的擔子接了過去。
村裡的一些婦女,也是連忙端茶遞水,慰問這些打到獵物的英雄。
畢竟這些獵物拿回來之後,肯定是要在一起分配的,每家每戶都有份。
至於先前每個人用陷阱捕捉到的獵物,都是屬於每個人自己的,這一點當然是毋庸置疑的。
畢竟野雞和野兔都屬於小型獵物,如果這麼點東西都要上交,那就沒有人願意上山打獵了。
就在村裡熱熱鬧鬧的時候,李傑家裡的情況卻有些不太好。
原本聽到村裡熱鬧的聲音之後,李千秋和李欣然兩個小傢伙,便去湊熱鬧了。
包括李大山和李大海兄弟兩人的媳婦,也跟著走了出去,因為她們知道,是打野的隊伍回來了,自己的丈夫也在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