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新海看女房東沒有報警,還接受了他的水果。

他知道,女房東並沒有抗拒他。

後來一段時間,楊新海隔三差五的就會早點回去,然後找機會跟女房東親熱。

但是時間長了,楊新海對女房東又產生了厭煩的情緒。

主要是他覺得女房東年紀比自己大很多,幾乎是自己母親輩兒的了。

所以他就開始有意的躲避女房東。

不過,在有了跟女人肌膚之親的體驗之後,楊新海對自己的生理衝動就無法抑制了。

他又不願意再找女房東,所以他開始在外邊勾引年輕的女孩。

有一次,他出門做生意,一個塗脂抹粉的年輕女孩來買水果。

楊新海看她那樣,就猜到她應該是個三陪女,心裡就騷動起來。

他跟女孩搭訕了幾句,兩人很快便談好價格,25塊一次。

楊新海麻利的收了水果攤,帶著女孩回到了出租屋,這個點女房東恰好不在家。

楊新海一進屋就迫不及待的把女孩推倒在床上要辦事,但是女孩卻推開他。

“我們這行的規矩是先付錢後辦事。”

楊新海只能先把錢付給她。

女孩拿了錢,就自己脫了衣服。

楊新海也不客氣,馬上撲到女孩身上直接進入主題。

可誰能想到,他正幹到興頭上,女房東突然回來了。

她一聽到楊新海屋內發出的異樣的聲響,就用力的拍打著門,讓楊新海開門。

楊新海當然不會開。

女房東就威脅他,說不開門她就打110報警。

楊新海害怕,只能停下來去開門。

那女孩一看到女房東,還以為是楊新海的老婆,氣的罵了楊新海好幾句,然後穿好衣服溜走了。

女房東攪了他的好事,他對女房東就更加憎惡了,這也導致他對所有30歲以上的女人都很厭惡。

在他後來的犯罪過程中,他雖然性侵了不少女性,但是從來不碰30歲以上的女人。

後來楊新海也不想繼續住在女房東家裡了,他輾轉去了侯馬市。繼續幹點小買賣。

其實楊新海最初都是想著靠打工或者做小生意賺錢養活自己,根本沒有犯罪的念頭。

或許是他遭遇的不公把他一步步逼上了絕路。

在他的心徹底冰冷之後,遲到的溫暖再也起不了作用了。

楊新海後來犯罪基本就屬於破罐子破摔了。

除了最開始幾個案子他是為了錢,那麼後來他殺人更多的就是發洩私慾了。

好幾個案件中,他都是因為看到了年輕的女孩就決定作案。

還有幾次,他是因為受了氣,於是決定要殺人洩憤。

殺完人之後搶錢,只是順便的。

好多次,他在受害者家裡只找到幾塊錢,但這並不影響他取了人家一家人的性命。

從2000年到2003年的3年時間裡,楊新海的生活內容很簡單。

殺人搶錢,然後逃亡,繼續殺人搶錢。

其實中間他也多次遇到警察的盤問。

有一次甚至還被帶到警局關了一晚上。

搞笑的是,楊新海每次被抓都能化險為夷。

警察一直都沒有發現他就是那個特大殺人案的真兇。

除了楊新海比較狡猾之外,也跟資訊不通暢有關。

他每次作完案就逃到幾十裡之外。

所以當地的警方無法在短時間內得到關鍵的資訊,這也給了楊新海脫逃的機會。

不過常年在鋼絲上行走,免不了就會失手。

2003年11月2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