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他只看到了桌上李珍的那個包。

他把包裡的東西洗劫一空,走的時候把包扔在了露臺上,恰巧包就掉在了那個縫隙裡。

如若不然,經過十幾天的時間,下了大雨又經過日曬,包上的證據都會被破壞掉。真是冥冥之中有玄機啊。

那他打電話給張軍是怎麼回事呢?

話說王剛雖然帶走了李珍的手機,但2004年的時候,手機還是個稀罕物,不是人手一臺。

王剛是個窮小子,他根本買不起手機,所以對他來說,那完全是個陌生的東西,從來沒用過。

當時打電話給張軍,主要就是想試試這玩意好不好使。

但他跟張軍其實並不熟,兩人只是10幾歲的時候曾經一起打過幾次籃球。張軍應該是給他留過家裡的電話,但張軍自己壓根沒把這當回事,之後也忘記了。

幾年過去,張軍更是不記得有這麼個人。

王剛給他家裡打電話也是因為跟張軍不熟,這樣即使警方找到張軍,也不可能找到自己。

犯案後,王剛曾經逃出上海,用一個假身份生活了幾年。後來覺得這事已經過去,警方可能不會再查了,於是他又用回本名,並回到上海打工。

只是他偷竊的惡習還是沒改,一次行竊的過程中被屋主發現並控制住了他,隨後報警。

也因此,他的資訊留在了警方的檔案庫內。

實在沒想到,一起追查了19年的案件,居然是這麼簡單的隨機作案。

所以說,晚上睡覺的時候,還是關好門窗,不能給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機。

:()真實罪案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