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劉紅的母親提出,讓陳文把租的房子退了,他們在海淀區有套三室一廳,可以暫時給他們做婚房。

這樣還可以省下租房子的錢。

陳文工作在市中心,原本租的房子就在附近,海淀區的房子離得很遠。

陳文覺得不太方便。

不過,為了不辜負丈母孃的一番好意,陳文還是聽從了她的建議。

他想著,等自己買了房子,很快就能搬回來。

於是,小兩口就住到了海淀區那套房子裡。

只是這麼一來,陳文每天上班通勤時間要花3個小時。

他也更迫切的想盡快買房,只是一直沒有遇到合適的房子。

本來事情發展到這裡,除了陳文每天上班辛苦一些,倒也沒什麼問題。

婚後的兩人恩愛甜蜜,任誰看了都羨慕不已。

當初給陳文介紹劉紅的大姐,也經常在他面前邀功。

而陳文也很識趣的給大姐封了個大紅包。

但劉紅的母親,絕對不是個讓人省心的主。

沒多久,她就又開始作妖了。

自從小兩口搬到海淀之後,這個丈母孃每週末都會去看他們。

美其名曰給他們做飯收拾屋子,照顧照顧他們。

當然,她主要是不想女兒幸苦。

同時,她還有另外一個目的。

婚後半年左右,丈母孃在飯桌上就開始暗示起來:

“小陳,我聽說你最近打算買房子?”

陳文點點頭:“是啊,一直在看,就是一直沒合適的。”

“現在北京房價漲了不少,還挺貴的,你打算買在哪?買多大?”

陳文把自己看房的情況大致說了一下。

劉紅母親算了一下:

“喲,那得不少錢呢?你存得下來嗎?”

其實之前陳文存了不少。

不過辦婚禮的時候,他花掉了一些。

雖然當初說好是當上門女婿,但他始終認為,那只是為了安慰岳父母。

自己可不能真把自己當成上門女婿了。

所以他自告奮勇承擔了一大半婚禮的費用。

但自己工資也漲了,買房問題不大。

“嗯,正存著呢,應該沒問題。”

這時,劉紅母親開始繞到重點了:

“你們現在都結婚了,說起來,錢還是應該讓女人來管更合適,而且劉紅本身就是做會計的,會算賬。我覺得吧,你以後每個月的工資就交給劉紅,讓她給你存著。”

陳文看了自己妻子一眼。

劉紅也看著他,沒說什麼。

陳文想了想,劉紅並不是胡亂揮霍的人,而且結婚了就是一家人了,給妻子管也是一樣的。

於是他又答應了岳母:“成,那我以後發了工資就交給劉紅。”

聽陳文這麼說,岳母滿意的點點頭。

飯後,劉紅去廚房洗碗,她母親也跟著去了廚房,兩人嘰嘰咕咕的說著什麼。

聲音很小,陳文聽不清。

不過,母女倆嘮嘮家常也正常,陳文並沒有放在心上。

但幾個月後,陳文卻發現了一件讓他很無語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