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他跟孫鶴予兩人帶上好多禮物到人家家裡登門道歉,並表示願意給予經濟上的補償。

但女孩的父母並不領情,他們把禮物統統扔了出去,並把夫妻倆趕出了門。

總之就一個態度,讓孫小果坐牢。

在受害者家屬的一再堅持下,孫小果幾人在12天后被逮捕歸案。

這是孫小果第一次進看守所。

孫鶴予愁的頭髮都快白了。

她覺得自己又一次害了兒子。

要是不把他送去當兵,留在身邊自己看著他,他也不可能幹出這種事。

因為愧疚,所以她一定要救兒子。

她又找李橋忠商量,讓他想辦法。

李橋忠也是當仁不讓。

他安慰妻子:“放心,就算進去了,我也有辦法讓他出來,不過現在,得先辦一件事。”

孫鶴予不解的看著丈夫:“什麼事?”

“你忘了?當初我改了他的年齡,他現在是19歲,成年和未成年在量刑上區別可是很大的,所以我得馬上把他的年齡改回來。”

孫鶴予一下反應過來:“對對對,你不說我差點忘了,那你趕緊去辦吧。”

自己光顧著著急,把這最重要的事情忘了。

李橋忠馬上給自己的老朋友打了個電話。

打完電話他又安慰孫鶴予:“判刑是逃不了了,不過你放心,到時候我想辦法讓他保外就醫。”

雖然孫鶴予對這樣的結果不是最滿意,但也沒有其他辦法了。

畢竟兒子犯了事,這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

第二天,李橋忠就開始四處活動,他先把孫小果的年齡改回來。

然後,他又去那幾個混混家裡“拜訪”了一下。

那幾人馬上就改了口供,說當時是他們出的主意,孫小果只是幫他們開車。

這麼一來,孫小果就變成了從犯。

未成年加不是主犯,孫小果就被從輕發落,最後判了三年刑期。

入獄之後,李橋忠繼續動用關係,給孫小果弄了個患有肝炎的病例卡。

他馬上就被保外就醫了。

所以這一次,孫小果在監獄裡只呆了幾天。

其他時間都呆在家裡。

經過這一次的事件之後,孫小果的心裡重塑了一個無比清晰的認知:自己的父母神通廣大,什麼事情都能擺平。

當然,三年時間他不能出去,因為他應該在“服刑”。

這可把他憋的夠嗆。

等到三年“刑期”時間一到,孫小果就迫不及待的出去撒歡了。

“出獄”後的第一天,他就去夜場玩了個通宵。

此後的日子,他更是張狂的不可一世。

他收了很多小弟,成為了名副其實的“果哥”。

他坐牢的經歷不僅沒有成為他的汙點,反而成了他炫耀的資本。

小弟們一個個都對他俯首稱臣。

當一個人遊走於法律之外的時候,就會產生一種唯我獨尊的錯覺。

孫小果就是在這種錯覺下,開啟了他更黑暗的人生。

僅僅2個月,他就忘記了前車之鑑,犯下了第二起罪行。

1997年4月,年僅15歲的宋茹被孫小果叫到了茶苑賓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