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昆明大魔頭孫小果-2(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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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肆無忌憚了。
他居然不再用李林宸的名字,用回了自己的本名。
也正是如此,最後讓朱書記發現了他。
不過,到他最後再次被捕的9年時間裡,他一共犯下了14起罪行。
比他前一次入獄前犯下的罪行更加殘忍,更加喪心病狂。
那就來細數一下他所犯的罪行。
孫小果的犯罪道路,最早要追溯到1992年,當時的他,還未成年。
那個時候,他在雲南邊防總隊新訓大隊服兵役。
可他不是未成年嗎?怎麼就去當兵了?
這就要歸功於他有個厲害的繼父。
孫小果的親生父母離異,母親後來嫁給了一個叫李橋忠的人。
這個李橋忠是什麼角色?
他是雲南武警總隊軍務處副處長。
原本孫小果一直跟著親生父親生活,母親改嫁這一年,她把兒子接到了身邊。
但因為生父的性格很暴戾,不管遇到什麼事情,都喜歡用暴力來解決。孫小果沒少挨他的打罵。
久而久之,孫小果受到了很大的影響,性格也隨了生父。
當母親孫鶴予接回兒子才發現了這個問題。
她後悔當初把兒子寄養在前夫那裡,但有什麼辦法,她為了自己的事業,根本沒空帶孩子。
她自己的事業確實開花結果了,十年的時間,她從一個普通的幹警,升級為“三級警督”。
但她的兒子卻從一個天真的孩童,變成了一個充滿戾氣的少年。
做母親的,當然都希望自己兒子好,孫小果的性格已經養成,想要改變,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為了能儘快讓兒子有所改變,孫鶴予想到了一個辦法,讓兒子去當兵。
但孫小果年紀不達標,暫時不符合條件。
不過這個小問題難不倒孫鶴予,她的現任丈夫可是副處長。
所以,為了讓孫小果順利入伍,李橋忠想辦法改了他的出生日期,把1977年改稱了1975年。
於是,1992年的12月,孫小果成了昆明武警某部的一個上等兵。
但讓孫鶴予沒想到的是,她的期望很快就落空了。
孫小果不僅沒有變好,反而第二年就給她送上了一份特別的“大禮”。
那是1994年的10月16日。
當時的孫小果在社會上認識了一些無業青年。
這天,他們開著車在昆明的環城南路溜達。
很快,他的目光就被路邊的兩個女孩吸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