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浩民決定馬上去調查這輛車。

只要找到車,就能找到車主。

警方很快就查到了車主人的身份。

但是調查的結果又讓所有人大吃一驚。

這輛車登記的車主,是一個66歲的老太太,姓金。

取錢的是個男人,這老太太顯然對不上號。

看來這個車跟案子沒什麼關係。

線索又中斷了。

不過崔鄭民始終覺得這輛車很可疑,這可能是他從警多年養成的直覺。

所以他決定,去拜訪一下這個老太太,說不定,她當時把車借給了別人呢?

崔鄭民查到了金女士的家庭住址,第二天就登門了。

看到警察來訪,金女士有些意外:

“警官,發生什麼事了?”

“金女士,您別緊張,我就是找您瞭解一些情況。”

“好的好的,您說。”

崔鄭民 報了一個車牌號:“這是您的車吧。”

“沒錯,是我的車。”

“哦,那您昨天有沒有開這個車出去,去了哪裡?”

“警官,這個車一直都是我兒子在開,我得去問他昨天去了哪裡,出什麼事了?”

崔鄭民 聽老太太說開車的是她兒子,頓時眼前一亮:

“金女士,您兒子叫什麼?他現在在哪裡?”

“他叫姜浩淳,現在一個人住。”

崔鄭民 聽金女士說車子一直是她兒子姜浩淳在使用。他馬上意識到,這個姜浩淳嫌疑很大。

於是他問金女士要了姜浩淳的聯絡方式。

金女士有些擔心:

“警官,是我兒子出什麼事了嗎?“

崔鄭民 安慰道:

“只是找他了解一些情況,您不用擔心。”

老太太隨後嘆口氣:

“哎,我這兒子已經夠不幸的了,希望不要再出什麼事了。”

崔警官本打算告辭,但是金女士的話一下勾起了他的好奇心:

“金女士,您說您兒子怎麼了?”

“哎,三年前,他家裡意外發生了火災,他的妻子和岳母不幸喪生,只有他跟兩個孩子逃了出來,自那以後,他就一個人帶著兩個孩子生活,也一直沒有結婚。”

崔鄭民 沒有想到,這個姜浩淳還經歷過這些事。

他的內心也生出了些許同情。

“確實很不幸,不過好在孩子沒事,您也別太傷心了,我相信您兒子也會忘記這段傷痛的。”

告別了金女士,崔鄭民 回到警局。

他讓同事馬上去查姜浩淳的情況。

調查的結果和金女士說的大致一樣。

2005年的10月30日,忠清南道發生了一起嚴重的火災,一棟房子被完全燒燬,屋主就是姜浩淳。

當時他和兩個兒子逃了出來,但是他的妻子和岳母卻葬身於火海。

姜浩淳當時在邊上痛哭流涕,新聞也報道了這起事故。

因為大火把一切都燒的乾乾淨淨,所以警方調查之後,沒有發現任何可疑,從而認定這是一場意外。

而姜浩淳也因此獲得了保險公司一大筆賠償金。

不過,當時的保險公司其實提出過質疑。

理由是,姜浩淳妻子的意外險是姜浩淳為她購買,金額還非常高,購買的日期也跟出事的時間沒隔多久。

而更讓人懷疑的是,火災發生的前五天,姜浩淳和他的妻子剛領了結婚證。

這一切似乎都太巧合了。

保險公司要求警方徹查,他們懷疑姜浩淳是故意縱火,騙取保險金。

姜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