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本能,他迅速按下了手中相機的快門。

張君立馬就察覺到了,對著閃光燈的方向抬手就是一槍。

好在這個記者頭一歪,躲過了子彈。

他相機中也留下了唯一一張歹徒現場作案的照片。

可惜的是,因為太過匆忙,沒有來得及調焦距,照片很模糊,只能看到一個劫匪提著袋子,另一個劫匪在櫃檯前,櫃檯上還放著一個黑色的布袋。

幸運的是,記者保住了性命,事後也給警方提供了自己目擊到的情況。

整個作案過程只有3分鐘,但整個黃金櫃臺被洗劫一空,另外還有一個抽屜中的三萬塊現金。

警方的動作也很快,他們趕到的時候,張君一夥人正坐上搶來的計程車,還沒發動。

巡警方亮當時就朝天開了一槍,以示警告。

張君一看情況不妙,車子想突圍幾乎不可能,很可能會被警方甕中捉鱉:

“跑不了了,下車還擊。”

他只能選擇跟警方硬剛。

於是一場槍戰頃刻爆發。

趙正洪因為第一次作案,心理素質欠缺,看到警方朝他們的方向射擊,他嚇得躲在一輛小轎車後面。

另外兩個雖然不至於跟趙正洪一樣,但也找地方躲了起來。

只有張君賊膽包天,他居然想偷襲警方。

當時路邊正好停了一輛卸貨中的卡車,幾名警員正以此車作為掩體。

張君就貓著腰,悄悄繞到卡車後面,想從背後襲擊幾名警員。

,!

這一幕被卡車上的一個民工看到,他馬上喊了一聲提醒警察。

惱羞成怒的張君對著這個民工開了一槍,民工腹部中彈,當場死亡,年僅28歲。

巡警方亮他們聽到槍聲,迅速撤離到了一個水泥柱子後面。

張君卻並未放棄,仍然採用偷襲的方式。

方亮不幸腦部被擊中。

好在經過搶救,他性命無虞。

不過這給了四個歹徒逃跑的機會。

張君迅速竄上那輛趙正洪躲避的富康車,並呼喚幾名同夥上車。

車子在馬路上橫衝直撞。

逃跑的過程中,趙正洪還把自己的手槍給遺落了。

警方後來在這把手槍上,找到了重要的線索。

幾人駕車瘋狂逃竄,但因為這輛車的一個輪胎在槍戰中被打爆,開的極其不順手,所以張君找了個機會又搶劫了一輛計程車,司機被他們拉出車外,還捱了三槍,雖然不幸中的萬幸,沒死,但造成了高位截癱。

最後,他們把車停到一個安全的地方,張君每個人給了2000塊錢跑路費,讓他們有多遠跑多遠。

話說秦直碧這次不是也跟著張君一起來了嗎?她怎麼沒參與作案?

因為這一次秦直碧的任務是給張君打掩護。

其他幾個都是有多遠滾多遠,張君卻在繞了一圈之後,準備回作案地點附近的火鍋店。

張君一直信奉一句話:越危險的地方越安全。

秦直碧一到武漢,就盤下了那個火鍋店作為臨時窩點。

張君他們作案的時候,秦直碧和楊明燕也聽到了外面的動靜。

楊明燕嚇得不輕,秦直碧卻老練的多。

見張君遲遲不回,她找出一個尼龍袋,並吩咐楊明燕:

“你在這裡好好待著,別亂跑,我出去看看。”

她準備去接應張君。

:()真實罪案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