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父親沒錢給他去讀書,最後,他只能妥協,成了餛飩攤的幫工。

他讀書很行,做餛飩卻不太行,不是浪費的麵粉,就是做的餛飩醜到不行。

本來生意的利潤微薄,這麼一浪費,就更賺不到幾個錢了,氣的雷父在情急之下就多次打罵了他。

最讓他父親受不了的,是雷國民太貪玩。

其實當時的雷國民才13歲,這個年紀的孩子,貪玩是本性。

但他們家的情況不允許他貪玩。

有一次,雷父讓雷國民去農貿市場買麵粉,結果,雷國民被邊上一個“氣槍打氣球”的攤位給吸引了。

對他這樣年紀的男孩來說,這個遊戲簡直有著致命的吸引力。

結果可想而知,他把父親給他買麵粉的錢,全拿來玩遊戲了。

回去之後,捱打肯定就免不了。

還有一次,雷父讓他去買包煙。賣煙的小賣部邊上有個錄影廳,當時流行武打片。

雷國民電視都沒看過,這個新鮮玩意一下又把他吸引住了。

等他走出錄影廳的時候,天色都已經暗了下來。

這種事情層出不窮,雷國民也沒少受皮肉之苦,起初他也畏懼過,但後來,他就麻木了。

隨著年齡的增長,雷國民不再受制於父親的管教,經常跟他對罵。後來雷父也覺得自己管不了這個兒子了,索性就放他自由。

但雷國民很快就發現,身體是自由了,但手裡沒錢,寸步難行。

他想去玩遊戲,想去看錄影,這都需要錢。

於是,他動起了歪腦筋。

一開始,父親讓他收錢,他就把賣餛飩的錢昧下,這個舉動很快就被雷父發現了,也就不再讓他收錢。

很快,他又生一計,趁著父親不注意的時候偷錢。

這也逃不過雷父的眼,一通打罵之後,父親也加強了防範,雷國民從父親那裡,再也弄不到錢了。

錢弄不到,玩樂的癮卻越來越大,他就開始鑽空子,比如不買票偷偷溜進錄影廳看錄影,玩遊戲去遊戲機裡摳角子。

再後來,他還認識了一幫“志同道合”的朋友。這些人比他還玩的花。

雷國民從這些“朋友”身上學到了不少“本事”:玩假牌,設局騙人。“抓田螺”,就是扒手的勾當。“小貓釣魚”,就是去人家窗戶邊用鉤子鉤東西。

當然,這些也瞞不過雷父,他很快就知道了兒子在外面學壞了。

為了不讓他陷得更深,他連哄帶趕的,終於把雷國民攆回了老家。

但已經見過世面的雷國民,哪還願意在山溝溝里老實待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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