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內籌集資金建設某一基礎設施並管理和經營該設施及其相應的產品與服務。

所以,bot一詞意譯為“基礎設施特許權”或許會更為合適。

事實上這種模式很早就出現了,17世紀英國的領港公會負責管理海上事務,包括建設和經營燈塔,並擁有建造燈塔和向船隻收費的特權。

但是據羅納德。科斯(rase)的調查,從1610年到1675年的65年當中,領港公會連一個燈塔也未建成。而同期私人建成的燈塔至少有十座。這些燈塔的投資建設模式便與bot模式如出一轍。

他們建設模式是:首先,私人首先向政府提出准許建造和經營燈塔的申請,申請中必須包括許多船主的簽名以證明將要建造的燈塔對他們有利並且表示願意支付過路費。

在申請獲得政府的批准以後,私人向政府租用建造燈塔必須佔用的土地,在特許期內管理燈塔並向過往船隻收取過路費。

特權期滿以後由政府將燈塔收回並交給領港公會管理和繼續收費。到1820年,在全部46座燈塔中,有34座是私人投資建造的。

“江口到羊城的高速?!我記得你們不是跟和和那邊一起簽署過意向書麼?!”利佳成看著報告,對譚煜疑惑的問道:“怎麼現在會拿出來做bot呢?!”

第二百零八章酒會(下)

“不是我們想要拿出來做bot,實在是沒有辦法……”卻見譚煜無奈的苦笑。這件事他就是想瞞也瞞不住的,還不如現在就說個明白。

其實,早在1981年粵北省公路建設公司就和香江和和中國發展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了羊江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同年六月,雙方更是簽訂一份《合作興建羊城、江口、供北(羊江供)高速公路意願書》,開展了專案籌建工作。

可公司成立歸成立、意願書籤署歸簽署,卻一直卡殼在各階段的研究和審批工作上。這些審批和研究,目前都是粵北省內無法解決的。

必須要上報至帝都,進行專門的研討和審批。上報上去的結果,就是一直都在卡殼中。各個專案稽核的環節,一直沒有太大的進展。

而融資方面,也沒有獲得多大的支援。導致的是這個專案,一直在卡殼兒中。譚煜也是因此,才找到了沐山進行溝通。最終獲得了帝都及粵北省方面的支援。

將這個專案拿出來,作為第一批的bot試點工程。事實上,粵北省和江口方面也是迫不得已才將這個專案拿出來的。

羊城至江口的公路,現在是爛的可以。國道雖然相較其他地方要好些,可江口逐漸建設起來後龐大的車流量已經讓這條老式公路不堪重負。

現在,不斷發展的江口急需一條高等級的公路作為出口。以連線香江至羊城,這才能夠保證自身的發展不受限制。

“……也因為這種需求,所以粵北省方面同意我將這個專案作為第一個bot專案來運營。同時,我相信大家在江口也或多或少的有些投資。對於那裡的情況更加熟悉……”

譚煜端坐著,將情況和利佳成等人解釋了一遍。他認為,這個時候坦誠是最好的。初步溝通你都遮遮掩掩、躲躲閃閃。要是事後被人自己察覺了。

那麼合作更加進展不下去了,還不如現在自己就直接跟他們坦白為好。果然,譚煜的坦誠倒是叫利佳成等人很是欣賞,這條高速的情況他們也是知道的。

事實上,也是因為這個問題他們才會對投資高速持有疑慮的態度。審批都沒有透過,這是什麼概念啊?!你一大批錢砸下去。到時候人家一句話:不透過。

你砸的這些錢,可就全打水漂了。而且說不準還得被人封掉公司,悽悽慘慘的逃回香江。

“當然,現在我們的這個專案已經獲得了帝都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