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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是靠他身上的幾種愛的力量的強弱和對自身的信心來決定的。
很多人在人生的強盛時期往往不在乎道德之愛,他更側重的是對美的佔有,但是,他會慢慢地發現,道德之愛是人性中最美的愛。同時,他的強盛時期在慢慢地過去,內心中的理性開始左右他的身心,道德也慢慢地從人性的大海里浮現了出來。在這個時候,他收起了放浪,開始過一種平靜的幸福生活。整整一本《簡·愛》無非講的就是這樣一個道理。羅徹斯特的前半生是放浪的半生,他為自己找的藉口便是沒有愛情。實際上,他是獲得了愛情,只不過那些愛情都是些虛幻的美之愛與非理性的慾望之愛。它們最終都會識破真相。所以,羅徹斯特等待的愛情是一種人類的道德之愛,即人性之美。恰好簡·愛擁有這樣的道德:外貌的樸素、性格的堅強、道德的充沛以及賢良、大方等很多女性的品質。他愛上了簡·愛。作為簡·愛,因為生而平常,所以他品嚐過美的虛幻,也深知慾望之愛的惡性,她幻想著一種神聖的道德之愛。這種愛是在羅徹斯特經歷了莫大的痛苦後才確立的。
柏拉圖的愛沒有非理性的慾望之愛,是第一種美之愛與第二種道德之愛的結合體。他不喜歡非理性的東西。他的愛更多地參與了一種創造的能力,即對道德與信仰的感知。但是,由於缺乏非理性的慾望之愛,它被人們嘲笑,它不是人性化的愛情,而是一種禁慾主義的神性之愛。但它對人來說,是不完美的愛。
真正完美的世俗愛情,是三種愛的結合,但至於道德的神聖。
浮士德一生愛過兩個女人,一個是傳說中的美女海倫,是美的象徵,另一個是牧師的女兒瑪幹淚,是道德與美的完美結合。為什麼浮士德最終喜歡的是瑪幹淚?原因也在於完美,當然更多的在於對上帝的愛,即道德與精神之愛。
但丁在《神曲》裡也表達了這樣一種愛,即道德之愛。在他看來,最高的道德之愛便是對上帝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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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愛情適合於婚姻
這是我在課堂上給大學生們提出的一個討論命題。
其實這個命題本身是反人性的。愛情是人類兩性生活中的最高形式,是人性中最富理想與終極價值的生活,但婚姻因為其世俗的一面而成為社會化的產物,是不得已而為之的社會屬性的派生者。無論哪一種婚姻,都不能真正儲存和發揚人性。婚姻必將是人性的改造者。雖然一夫一妻制是目前人類最美好最平等的婚姻,但它又以通姦和*為伴。應該說,我們仍然在尋找真正適合於人類的婚姻形式。人們常說,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必須以愛情為基礎,但婚姻光有愛情就可以嗎?
也許在過去漫長的歷史中,婚姻在不由自己做主的時候,很多婚姻可以沒有愛情,但只要有性就可以了。在那種婚姻中,生育是最崇高的形式。在自由時代,愛情成了兩性關係的終極目標,生育退後了,於是,婚姻的基礎發生了質變。但也就在這樣一個時代,愛情成了氾濫品。今天的大學生正遭受著這樣一種痛苦。
很多人都曾向我諮詢同樣一個問題:他們喜歡好幾個人,但不知道跟哪一個結婚。也有很多人問過我另一個問題:談戀愛很容易,但要結婚很難。
他們的問題被我總結為一句話:究竟什麼樣的愛情適合於婚姻?或者也可以這樣來說,戀愛戀到什麼時候才可以結婚?這也許是今天的青年遇到的共同問題。
柏拉圖據說與蘇格拉底有關愛情與婚姻有一場非常著名的問答。柏拉圖問老師蘇格拉底什麼是愛情,蘇格拉底就叫柏拉圖到麥田走一次,要不回頭地走,在途中要摘一支最大最好的麥穗,但只可以摘一次。柏拉圖覺得很容易,充滿信心地出去,誰知過了半天他仍沒有回去,最後,他垂頭喪氣地出現在老師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