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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幾乎所有的難民,都願意加入林修的部落,原因是看到如此厚實的石牆,以及數不清的陷阱,更重要的是每天都能吃到烤熟的肉。
這些受到攻擊的部落,科技都非常落後,真是應了落後就要捱打這句話。
別說是火種也不會儲存,他們的戰士甚至連把像樣的武器也沒有,就像林修剛來到這個部落時一模一樣,武器還是石矛。就算他們做好了抵禦獸潮的準備,連那些老虎都能隨時攻入營地耀武揚威。
由於武器不夠厲害,所以食物的來源也成了問題,長時間靠著水果一類的東西填飽肚子,這些人都面黃肌瘦的;不及時補充營養,恐怕活下去都成問題。
這也從側面證明了,他們之中不存在能人。
林修是就在這幾天,絕對使用這個詞語的。能人,指的是在原始社會中有著某種天賦的人類,比如說能發明出什麼小東西,或是會一技之長。
總之所有能帶動部落發展的人,都可以稱之為能人,他們的天賦可以體現在各個方面。
例如亞瑟,他的天賦,應該就是戰略眼光之類,而馬丁,顯然就是醫術。
應該說在自己這個營寨附近,都沒有能人的蹤影,所以就現在這個營寨一枝獨秀了。而在亞瑟的營寨附近,人類發展的速度很快,各式各樣的能人聚集在一起,貢獻著自己的智慧。
從自己的營地到達那邊,需要三四天左右,這並不利於部落的聯合對敵,所以林修決定建立分營。主營當然還是在這裡,但這裡主要是用於休養生息,繁衍人口,以及鼓搗各種新發明。
自從發現了恐龍島之後,林修便認為那裡才是需要重點關注的,恐龍一日不絕,人類就永遠得不到安寧。
當然,“殺龍大計”能否順利進行,還得看看亞瑟等一眾大部落領袖的臉色才行。要是他們不同意聯合起來,光靠自己這個部落力量,別說打不贏,那損失也太大了。
在前去外交之前,林修準備搞定一個重要的發明,交通工具!
用什麼來做交通工具最好呢?林修想了很久,轎子?太資本主義化了,而且也沒有任何去刻意弄出來的意義;腳踏車?那東西貌似比較複雜,而且實用性不大。
只有馬車是最好的選擇!應該說,是利用馬這種動物,來開發交通工具。
馬是一種草食性動物,對於人類來說沒什麼危險,而且容易被馴服。是農業生產、交通運輸和軍事等活動的主要動力。
馴服馬似乎也不是一件難事,因為它們本身就比較溫順,人類接近野馬的時候,只要善意地摸摸它的頭,它便不會展開蹄子逃跑或踢人。
而餵它吃草,共同生活了十幾天之後,它便願意讓人騎上自己的背。
主要的難點在於騎術的學習。
騎上馬飛跑不算會騎馬,傻子都會,弄個傻子放在馬上只要不掉下來就能跑,算會騎嗎?所以不要以為會騎馬飛奔就算會騎馬。那什麼算會騎馬呢?就是隨著馬的節奏點一下支撐一下,馬的節奏快你就跟著快,節奏慢你就慢。
會了這個動作了就不會讓馬把自己顛得五臟六腑翻江倒海了,也好看了,也穩當了,這看起來就像會騎的了,這就從讓它控制你到不受控制了,以後你還可以控制速度幅度,那就成了控制它了。
所以總的說來,能控制馬了,就算會騎馬了,但是這是最初級的要求,就像從駕校出來的人都會開車了,可不是開得多好不出事故,以後還要慢慢的磨練,有的人掌握得快,有的慢。
所謂學習騎馬的過程,就是一個騎馬人從不懂得如何運用自身重心去配合馬體重心,到熟知馬體重心變化的規律並能夠熟練加以配合的過程。
林修驚訝地發現,自己竟然頗有騎馬的天賦,不到兩天,已經能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