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容。想在心愛的人面前展現自己最美的一面,是人之常情。可是要生活在一起,像傳統的日本婦女一樣在丈夫起床前就要化好妝,在家裡也要打扮得漂漂亮亮,那樣的生活,我總覺得不是在生活,而是把生活當成了一種職業。如果都不願意在對方面前表現常人看不到的最邋遢最糗大的模樣,那說明還是愛得不夠深切,更談不上共同生活了。愛到最深,不是愛對方的缺點,而是愛對方卸去一切包裝後的那個普通靈魂。

那麼我呢?我在趕論文時臉不洗牙不刷蓬頭垢面悶坐電腦前;我週末在家可以懶在床上一整天直到餓得暈頭轉向;大冬天時我對著已經泡在盆子裡幾天的衣服咬著牙用最快的速度解決掉;我可以捧本書蹲在廁所直到腳麻得站不起來。這些最邋遢最不為人所知的一面,我是否願意在他面前展露出來?

而他呢?走下神壇的他,是否也有一些不為外人所知的生活習慣?他是否願意在我面前表現出來呢?

性愛過後,要面對的是共同生活。幾十年完全不一樣的生活方式交錯在一起,要找到平衡點,彼此適應對方,包容對方。這些,可比性愛難多了。

我刷完牙,感慨地望著庭院四角的藍天。這軟禁,也將如何共同生活的問題提早擺在了我們面前。看向一旁默立的他,突然意識到一件事,哈哈大笑起來。

“怎麼了?這麼開心?”

“嗯,問你一個問題。”我把手伸進他臂彎裡,“我剛剛是不是不太好聞?”

“什麼不好聞?”

“我沒刷過牙……”剛剛我可是沒刷過牙就跟他親吻了,不知道他有沒有想到這個問題。

“不介意的……”他眼底飄過一絲好笑,又躊躇著,“那一日,羅什醉酒,還嘔吐過,怕是更難聞。你可介意了?”

“呵呵,是不太好聞。”歪頭回想一下,“不過當時可沒想過那麼多。”

我看向他,夏日陽光把他照耀得明亮清澈,而他比夏日陽光更熾熱的笑將我心中的疑惑不安漸漸掃除。我們應該可以的,是麼?就算我們的生活習慣,飲食習慣天差地遠,就算我們的觀念有著千年時空的差距,可是愛是一條不可破的繩索,牢牢綁住了我們。是你,我願意沒刷牙就跟你接吻,我願意在你面前蓬頭垢面,我願意讓你以後逐步看到我的懶散,我願意去尋找我們中間的平衡點。

而這平衡點,先從最基本的需求——睡覺開始。

我們畢竟剛生活在一起,心理上還是有很多顧慮。第二個夜晚我曾試著去睡那張豪華大床,把榻讓給他。可是我們倆在各自的床上翻來覆去折騰了大半夜都沒睡著,最後還是我鬼使神差地躺到了他的榻上。從那以後,我們就不再做無謂的掙扎,心照不宣地躺到了一起。

所以,ROUNDONE:愛情WINS!

我們都是初嘗禁果滋味,對彼此的身體都無限渴望。但是,他入佛門二十八年,色戒乃佛門第一大戒的觀念根深蒂固。所以,就算我們躺在一張床上,就算他的慾望叫囂得如何激烈,他仍然心有愧疚,矛盾著,掙扎著。可是,理智最終還是向身體屈服,而他抵擋的時間也越來越短。這樣一次又一次的屈服,在我們共同生活了十天後,他終於,起碼在我看來,在心理上以他自己的理解方式接受了性愛,並開始認真地享受它。

所以,ROUNDTWO:愛情WINS!

這些天的抵死纏綿過後,他並沒有太多溫存。這我也能理解。畢竟他對女人從來沒有花過心思揣度,不知道女人在性愛中最喜歡的不是過程,而是那種相連的感覺。這些,我都可以慢慢教他。可奇怪的是,他要與我分開毯子睡,這就讓我有些生氣了。他說他三十多年一直獨眠,現在多了一個我,怕自己睡相不好,會驚擾到我。於是我耐心地跟他解釋,兩人相愛,並頭